活動資訊
111年全國秋季室內划船錦標賽
競賽規程
一、依 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9月1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110031580號函備查辦理
二、主 旨:為推廣全民運動,落實運動生活化,拓增我國運動人口,發展國內划船動,提昇國內技術水準,增進國際比賽經驗。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臺中市政府、臺中市議會。
四、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運動局、中華民國划船協會。
五、承辦單位:臺中市體育總會划船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臺中市立大里高中、市議員張滄沂服務處、財團法人大里杙福興宮、欣洸國際有限公司、大里假期泳健中心。
七、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29日至30日,共計2天。
(如遇疫情嚴峻之時另延後擇日公告辦理)。
(各類組比賽時間待報名截止賽程排定後於中華民國划船協會網站公告)。
八、比賽地點:臺中市立大里高級中學(地址:臺中市大里區國中路365號)。
九、競賽項目:凡符合各組規定者皆可參加,可跨組(低年級可跨高年級)參賽者每人只限參加一組個人賽。
1.公開男子組20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公開男子組75.1kg以上 (2)輕量男子組75kg(含)以下
2.公開女子組20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公開女子組65.1kg以上 (2)輕量女子組61.5kg(含)以下
3.公開乙組5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公開乙組男子組75.1kg以上 (3)輕量男子組75kg(含)以下
(2)公開乙組女子組65.1kg以上 (4)輕量女子組65.1kg(含)以下
A. 國、高中職階段不曾就讀體育班或未曾以划船項目進行獨立招生、甄試及甄審考試之學生。
B. 近2年未曾參加全國運動會、全大運、全中運、大專校院划船錦標賽、全國錦、協會盃之划船項目賽會)
4.高中組男子20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高中男子1年級組 (2)高中男子2年級組 (3)高中男子3年級組
5.高中女子組2000公尺計時排名
(1)高中女子1年級組 (2)高中女子2年級組 (3)高中女子3年級組
6.國中男子組10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國中男子1年級組 (2)國中男子2年級組 (3)國中男子3年級組
7.國中組女子1000公尺計時排名
(1)國中女子1年級組 (2)國中女子2年級組 (3)國中女子3年級組
8.國中乙組10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國中男子組 (2)國中女子組
A. 國中階段不曾就讀體育班或未曾以划船項目進行獨立招生、甄試及甄審考試之學生。
B. 近2年未曾參加全國運動會、全中運、全國錦、協會盃之划船項目賽會)
9.國小男子組高年級組 (5~6年級)5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0.國小女子組高年級組(5~6年級)5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1.國小男子組低年級組(3~4年級)3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2.國小女子組低年級組(3~4年級)3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3.男子接力賽:
(1)公開組 (2)公開乙組 (3)高中組 (4)國中組 (5)國小組
每人計時2分鐘共計8分鐘,以總成績之距離最長者為優勝,距離相同者將再加賽4分鐘
(每人一分鐘),於1分50秒交換棒次。
15.女子接力賽:
(1)公開組 (2)公開乙組 (3)高中組 (4)國中組 (5)國小組
每人計時2分鐘共計8分鐘,以總成績之距離最長者為優勝,距離相同者將再加賽4分鐘
(每人一分鐘),於1分50秒交換棒次。
16.男、女混合接力賽(前兩棒女生2人、後兩棒男生2人):
(1)公開組 (2)高中組 (3)國中組
每人計時2分鐘共計8分鐘,須於1分50秒交換棒次,以總成績之距離最長者為優勝。
惟競賽距離相同時,其隊伍須於賽後立即加賽4分鐘(每人一分鐘)進行重新競賽排名。
十、報名資格:
(一)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111學年度第一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
,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得參加)。軍、
警校院以正期生及專科部學生為限,空中大學之運動員必須是111學年度正式註冊選課之學生
始得參賽。
(二)乙組(公開、國中組)競賽資格限制:
A. 國、高中職階段不曾就讀體育班或未曾以划船項目進行獨立招生、甄試及甄審考試之學生。
B. 近2年未曾參加全國運動會、全大運、全中運、大專校院划船錦標賽、全國錦、協會盃之划船項目賽會。
(三) 各組參賽隊伍若有下列情形,不予舉辦:
1.個人項目其報名數未達五人(隊)者。
2.各組接力賽未達三隊以上。
3.各組未達2縣市三隊以上。
十一、比賽時間:
(一)技術會議:111年10月29日上午08:00,於比賽場地召開(國中、高中)。
111年10月30日上午08:00,於比賽場地召開(國小、公開)。
(二)裁判會議:111年10月29日上午08:30,於比賽場地召開(國中、高中)。
111年10月30日上午08:30,於比賽場地召開(國小、公開)。
十二、比賽規則:
(一) 所有賽事均採用CONCEPT 2廠牌之測功儀進行比賽,參加者可自行調整風阻係數。
(二) 輕量級參賽者須在其參賽項目比賽前一至二小時內,著比賽服裝過磅。未符合體重標準者,
不得參加該組別之項目。其他比賽項目於一小時前至檢錄處報到,如參賽者遲到或未能出席(不論任何理由),大會將不安排補賽。
(三) 參賽者須依照大會安排之測功儀進行比賽,參賽者不得自行更改,並應負妥善使用之責任,如有損壞,應負賠償之責任。
(四) 每台測功儀後,得坐一名輔佐員,輔佐員由大會安排,選手不得異議。
十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1年10月7日(星期五)下午五點止,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報名方式:
採網路報名https://tinyurl.com/2opfe8m2。
聯絡電話(02)2773-5755 選手報名費每人新台幣:貳佰元整(如未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
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及身分證明之影印本於比賽時繳交,(比賽期間大會統一辦理公共意
外責任險投保;參加單位之參賽選手若未是參加本會訓練站8/1-12/31核定補助保險者,需自行完
成投保才可報名參賽(請各單位自行檢視查核),依規定需投保死亡300萬、意外醫療30萬元之
保額保險費,未達15足歲之選手則依相關規定及保費額度辦理,報名程序必須提出上述保險相
關證明,如無證明者將無完成報名程序不得參賽。
競賽代辦費(報名費)匯款單影本證明等資料,並由各單位主動蓋上與正本相符戳章後,於10
月 14日(星期四)(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會秘書室查核。
報名郵寄地點、匯款帳號及聯繫方式:
1.報名表郵寄地址:(10489)臺北市朱崙街20號707室中華民國划船協會收。
2.匯款帳號:金融機構:國泰世華內湖分行(銀行代碼:013);
戶名:中華民國划船協會;帳號:073-03-200394-7
3.聯繫電話:02-27735755
4.E-mail:ctara707@ms16.hinet.net
十五、獎勵方式:
(一)個人賽: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第四~八名頒發獎狀獎勵。
(二)接力賽: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第四~八名頒發獎狀獎勵。
十六、注意事項
凡有身體不適者(如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或有宿疾…等者),一律禁止報名比賽,否則一切法
律責任自行負責。
十七、申訴抗議:比賽時發生事端,當船隻通過終點後,選手對競賽過程有【異議】立刻向主審「
舉手」表示「異議」,不服主審之說明時,於該項比賽後半小時內,由領隊或教練以書面正
式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5,000元,經裁判長接受後,交由審判委員會裁決之。若抗議成
立保證金發還,如不成立,保證金沒收。
十八、所填報名參加本賽會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會相關用途使用。
十九、遇性騷擾、性侵害及性霸凌情境等情形,請撥打電話:02-8771-1434或電子信箱ctara707@m
s16.hinet.net。本會知有性騷擾事件發生,協助被害人相關事宜。
二十、本競賽規程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線上服務窗口line id:@bys1935b(請加上@)洽詢報名系統操作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