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全國柔術排名賽

2021-06-04T08:00:00 ~ 2021-06-04T18:00:00

活動資訊


110年全國柔術排名賽競賽規程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5月7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100015350號函辦理。

二、宗旨:為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身心健康,發展柔術運動,促進友誼交流並藉由輔導及獎勵機制,鼓勵選手積極參與訓練,爭取最高榮譽。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主辦單位:台灣柔術總會

五、協辦單位: 台北市體育局、全國柔術縣市委員會

六、贊助單位:奧斯卡建設公司、今源人力仲介公司

七、比賽時間:110年6月4日09:00開賽

八、比賽地點:台北體育館7樓(台北市松山區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

九、報名費用:(青,少年組)每一項目組別新台幣300元,(成人組) 每一項目組別新台幣500元。

十、比賽資格:對國際柔術總會(JJIF)柔術技術及相關規則瞭解並具備柔術基礎,均可報名參加(非本國人亦可參加)

(一)年齡規定:(成人組)

1.對打:18歲以上(中華民國92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

2.寢技:18歲以上(中華民國92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

3.格鬥:18歲以上(中華民國92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

(二)年齡規定:(青少年組)

1.對打:15歲~17歲(中華民國93年1月1日~95年12月31日)。

2.寢技:15歲~17歲(中華民國93年1月1日~95年12月31日)。

(三)年齡規定:(少年組)

1.對打:12歲~14歲(中華民國96年1月1日~98年12月31日)。

2.寢技:12歲~14歲(中華民國96年1月1日~98年12月31日)。

(四)年齡規定:(演武組)

1.雙人演武:15歲以上(中華民國95年1月1日【含】以前出生者)。

PS:未滿18歲之選手,報名時須填寫「選手保證暨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上請監護人簽名

或蓋章,於報名時繳交。

1.每位選手限報名一個參賽單位,不得跨隊報名;倘有重複報名時,以第一場出賽單位且有實際下場者為代表參賽單位,不得異議。惟得跨種類報名,遇賽程衝突時,由參賽人員自行負責。

2.每位選手不限報名項目。

3.凡被全國各有關協會及全民運動會判處停止比賽權尚未恢復者不得報名參賽(含領隊、教練、管理、選手)。

九、參賽項目:

(一)對打(Fighting)男子組

(二)對打(Fighting)女子組

(三)寢技(Ne-Waza)男子組

(四)寢技(Ne-Waza)女子組

(五)雙人演武(Duo)男子組

(六)雙人演武(Duo)女子組

(七)雙人演武(Duo)男女混合組

(八)格鬥(Full contact)男子組
(九)格鬥(Full contact)女子組

十、競賽辦法:

(一)比賽組別:(成人組)

1.對打(Fighting)男子組:

(1)-56 公斤級:56.00 公斤以下

(2)-62 公斤級:56.01 公斤~62.00 公斤

(3)-69 公斤級:62.01 公斤~69.00 公斤

(4)-77 公斤級:69.01 公斤~77.00 公斤

(5)-85 公斤級:77.01 公斤~85.00 公斤

(6)-94 公斤級:85.01 公斤~94.00 公斤

(7)+94 公斤級:94.01 公斤以上

2.對打(Fighting)女子組:

(1)-49 公斤級:49.00 公斤以下

(2)-55 公斤級:49.01 公斤~55.00 公斤

(3)-62 公斤級:55.01 公斤~62.00 公斤

(4)-70 公斤級:62.01 公斤~70.00 公斤

(5)+70 公斤級:70.01 公斤以上

3.寢技 (Ne-Waza)男子組:

(1)-56 公斤級:56.00 公斤以下

(2)-62 公斤級:56.01 公斤~62.00 公斤

(3)-69 公斤級:62.01 公斤~69.00 公斤

(4)-77 公斤級:69.01 公斤~77.00 公斤

(5)-85 公斤級:77.01 公斤~85.00 公斤

(6)-94 公斤級:85.01 公斤~94.00 公斤

(7)+94 公斤級:94.01 公斤以上

4.寢技 (Ne-Waza)女子組:

(1)-49 公斤級:49.00 公斤以下

(2)-55 公斤級:49.01 公斤~55.00 公斤

(3)-62 公斤級:55.01 公斤~62.00 公斤

(4)-70 公斤級:62.01 公斤~70.00 公斤

(5)+70 公斤級:70.01 公斤以上

6.格鬥(Full contact)男子組:

(1)-56 公斤級:56.00 公斤以下

(2)-62 公斤級:56.01 公斤~62.00 公斤

(3)-69 公斤級:62.01 公斤~69.00 公斤

(4)-77 公斤級:69.01 公斤~77.00 公斤

(5)-85 公斤級:77.01 公斤~85.00 公斤

(6)-94 公斤級:85.01 公斤~94.00 公斤

(7)+94 公斤級:94.01 公斤以上

7.格鬥(Full contact)女子組:

(1)-49 公斤級:49.00 公斤以下

(2)-55 公斤級:49.01 公斤~55.00 公斤

(3)-62 公斤級:55.01 公斤~62.00 公斤

(4)-70 公斤級:62.01 公斤~70.00 公斤

(5)+70 公斤級:70.01 公斤以上

(二)比賽組別:(青少年組)

1.對打(Fighting)男子組:

(1)-46 公斤級:46.00 公斤以下

(2)-50 公斤級:46.01 公斤~50.00 公斤

(3)-55 公斤級:50.01 公斤~55.00 公斤

(4)-60 公斤級:55.01 公斤~60.00 公斤

(5)-66 公斤級:60.01 公斤~66.00 公斤

(6)-73 公斤級:66.01 公斤~73.00 公斤

(7)-81 公斤級:73.01 公斤~81.00 公斤

(8)+81 公斤級:81.01 公斤以上

2.對打(Fighting)女子組:

(1)-40 公斤級:40.00 公斤以下

(2)-44 公斤級:40.01 公斤~44.00 公斤

(3)-48 公斤級:44.01 公斤~48.00 公斤

(4)-52 公斤級:48.01 公斤~52.00 公斤

(5)-57 公斤級:52.01 公斤~57.00 公斤

(6)-63 公斤級:57.01 公斤~63.00 公斤

(7)-70 公斤級:63.01 公斤~70.00 公斤

(8)+70 公斤級:70.01 公斤以上

3.寢技 (Ne-Waza)男子組:

(1)-46 公斤級:46.00 公斤以下

(2)-50 公斤級:46.01 公斤~50.00 公斤

(3)-55 公斤級:50.01 公斤~55.00 公斤

(4)-60 公斤級:55.01 公斤~60.00 公斤

(5)-66 公斤級:60.01 公斤~66.00 公斤

(6)-73 公斤級:66.01 公斤~73.00 公斤

(7)-81 公斤級:73.01 公斤~81.00 公斤

(8)+81 公斤級:81.01 公斤以上

4.寢技 (Ne-Waza)女子組:

(1)-40 公斤級:40.00 公斤以下

(2)-44 公斤級:40.01 公斤~44.00 公斤

(3)-48 公斤級:44.01 公斤~48.00 公斤

(4)-52 公斤級:48.01 公斤~52.00 公斤

(5)-57 公斤級:52.01 公斤~57.00 公斤

(6)-63 公斤級:57.01 公斤~63.00 公斤

(7)-70 公斤級:63.01 公斤~70.00 公斤

(8)+70 公斤級:70.01 公斤以上

(三)比賽組別:(少年組)

1.對打(Fighting)男子組:

(1)-46 公斤級:46.00 公斤以下

(2)-50 公斤級:46.01 公斤~50.00 公斤

(3)-55 公斤級:50.01 公斤~55.00 公斤

(4)-60 公斤級:55.01 公斤~60.00 公斤

(5)-66 公斤級:60.01 公斤~66.00 公斤

(6)-73 公斤級:66.01 公斤~73.00 公斤

2.對打(Fighting)女子組:

(1)-40 公斤級:40.00 公斤以下

(2)-44 公斤級:40.01 公斤~44.00 公斤

(3)-48 公斤級:44.01 公斤~48.00 公斤

(4)-52 公斤級:48.01 公斤~52.00 公斤

(5)-57 公斤級:52.01 公斤~57.00 公斤

(6)-63 公斤級:57.01 公斤~63.00 公斤

3.寢技 (Ne-Waza)男子組:

(1)-46 公斤級:46.00 公斤以下

(2)-50 公斤級:46.01 公斤~50.00 公斤

(3)-55 公斤級:50.01 公斤~55.00 公斤

(4)-60 公斤級:55.01 公斤~60.00 公斤

(5)-66 公斤級:60.01 公斤~66.00 公斤

(6)-73 公斤級:66.01 公斤~73.00 公斤

4.寢技 (Ne-Waza)女子組:

(1)-40 公斤級:40.00 公斤以下

(2)-44 公斤級:40.01 公斤~44.00 公斤

(3)-48 公斤級:44.01 公斤~48.00 公斤

(4)-52 公斤級:48.01 公斤~52.00 公斤

(5)-57 公斤級:52.01 公斤~57.00 公斤

(6)-63 公斤級:57.01 公斤~63.00 公斤

(四)比賽組別:(演武組)

1.雙人演武(Duo)男子組

同隊2 名選手(15歲以上)組成。

2.雙人演武(Duo)女子組

同隊2 名選手(15歲以上)組成。

3.雙人演武(Duo)男女混合組

同隊2 名選手(15歲以上)組成。

(五)比賽制度及規則

1.比賽制度:採單淘汰制,組別報名人數未滿三人(含)採循環賽制。

2.比賽規則:競賽採用JJIF柔術國際聯盟頒布,由台灣柔術總會審定最新中文版本之國際柔術競賽規則。規則中未盡事宜,以審判仲裁委員會議之裁決為最終判決。

(六)比賽人數:報名比賽之各單位皆不限報名人數

(七)比賽服裝:

1.須自備穿著堅實良好質料且乾淨無破損之白色柔術道服,穿著該場比賽的腰帶顏色(紅色或藍色)的手套、護腳與護脛。

2.道服之長度須掩蓋選手臂部並繫上腰帶,袖長應寬鬆足以抓握,長度應是以掩蓋前臂的二分之一,但不能到腕關節,且不能捲起袖子。道褲應寬鬆及長度應能掩蓋脛骨的二分之一,且不能捲起褲管。

3.腰帶應堅實牢固,以防止上衣過鬆而袒開,長度應足以繞腰二圈,左右二端應尚餘15 公分為宜。

4.女性選手應在道服內穿著白色或近乎白色之無領運動衫或連身緊身衣褲,男選手則不得穿著運動衫於道服下。長頭髮必須使用柔軟的髮帶綁起來。

5.允許穿帶護襠及牙套。女性選手則允許穿著護胸。

6.選手應剪短手腳之指甲。

7.嚴禁任何足以造成對方危險或傷害之穿著。

8.選手不准配戴眼鏡,僅允許戴隱形眼鏡且必須自負任何傷害責任。

9.參加對打選手手部、腿與腳必須穿著紅色或藍色的護具。

(八)比賽過磅:於110年6月3日14點~16點為比賽過磅時間,過磅地點於比賽會場,逾時不受理過磅。

(九)分組抽籤:110年6月3日16點於比賽會場公開抽籤。

(十)名次:

冠軍

亞軍

季軍

殿軍

5-8名

8-16名

17名後

30分

20分

10分

5分

2.5分

1.5分

0.5分

    (十)獎勵:

各組前三名由本會頒發獎牌及獎狀。

十一、報名辦法:

(一)參賽報名:參加選手須於110年5月20日23:59分前於台灣柔術總會官方網站及FB粉絲團連結報名,填妥報名表後,請與本會聯絡02-2550-5100,並繳交報名費,完成報名,逾期概不受理。排名賽報名系統網址: http://act.innosoft.com.tw/TJJF/pages/b.aspx?page=in_Meeting_Info.html&method=In_MeetingUserResponse&in_meetingid=50741B55A6C14B968DDD66E5DF8DEED2

(二)繳費方式:

1.  現金袋方式:掛號郵寄:103台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185巷6號(台灣柔術總會收)

2.  電匯方式: (1) 輸入轉帳銀行代號:中國信託銀行822(重新分行) : (2) 轉帳帳號:750540071577。(3)匯款後請私訊facebook粉絲專業或E-mail至總會信箱twjjif@gmail.com傳送匯款資訊末5碼(如未收到確認信,請與本會聯絡(02-2550-5100)。

 (三)報名後如因故未能參與,所繳款項扣除行政相關費用後退還餘款,如因受傷原因無法比賽需檢附醫院證明。

十二、罰則:

(一)未報到或無故棄權:判為失格。

(二)不服裁判:判為失格。

(三)冒名頂替:判為失格。

(四)選手資格如有不符規定者,應判為失格。

(五)服裝不符規定:判為失格。

選手資格如有不符規定、冒名頂替者、惡意傷人、有為競賽安全等違反運動精神情事者,立即停止該選手比賽,所有已賽之成績不予計算,並報請相關單位議處。

十三、申訴及抗議:

為與國際柔術總會JJIF競賽規則接軌,台灣柔術總會宣布即日起實施國際柔術總會暨國內競賽申訴規範與要點 

申訴權益:

l   僅有該競賽場次的場邊教練可提出申訴。

l   場中選手、場外人員、觀眾不可提出申訴。

l   場邊教練僅可在競賽進行中提出申訴。競賽結束後概不受理。

申訴項目:

l   任何違反競賽規則之判決

l   任何可影響競賽結果之判決

 

申訴程序:

1    如察覺任何錯誤時,場邊教練需立刻起立舉牌抗議

2    主審裁判在下列狀況時方予受理: 

2.1  對打、格鬥、演武:在原競賽過程中,裁判喊出暫停時

2.2  寢技:在雙方選手處於穩定、可恢復之狀態,裁判可喊暫停時

3    場邊教練需在五分鐘內填寫申訴單,並繳交申訴牌給裁判長。

4    裁判長會將申訴內容單與官方大會錄影內容(私人影片不得做為判斷之依據),立刻送交大會審判委員評估。

5    申訴結果:

5.1  成功:發還申訴牌,更改判決,從原暫停狀況繼續競賽之進行。

5.2  失敗:沒入申訴牌,維持原判,從原暫停狀況繼續競賽之進行。

6.  由大會審判委員評估過的申訴結果皆為最終判決,不容改判。

 

十四、注意事項:

(一)  若因天候因素或其他特殊狀況影響,經承辦單位決議後,大會得更改比賽日期、更改賽制與賽程,各隊不得異議。

(二)  請各隊/選手依據賽程表,隨時注意比賽時間準時出賽,並攜帶相關證件備查。

(三)  比賽期間如有發生疑議或糾紛等事情時,請通報大會處理。

十五、保險:比賽場地由承辦單位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每一個人傷亡300萬,每一事故身體保險期間最高賠償責任3600萬)。凡報名選手之往來交通保險,由所屬團體及個人自行辦理。

附則: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台灣柔術總會隨時修正公布之。

線上服務窗口line id:@bys1935b(請加上@)洽詢報名系統操作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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