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
112年全國會長盃身心障礙者輪椅籃球錦標賽
暨2023國家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二、主辦單位: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
三、協辦單位:新北市南山中學、台灣輪椅籃球發展協會
四、比賽日期:112年2月25日(六)8點開始。
五、比賽地點:新北市南山中學體育館(23554新北市中和區廣福路41號)
六、報名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五足歲,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於分級中
心取得分級證者均可組隊報名參加,報名時球員不得重複報名,
重複報名者須於抽籤會議(112年2月5日)前決定球員歸屬。
七、報 名:
(一)報名方式與截止日期:一律採用網路報名,自即日起至112年1月30日
截止。報名網址:https://tinyurl.com/2nzjhhxo(二)報名時需上傳身心障礙證明、分級證明等影本
(三)每隊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整。
(四)聯繫資訊: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台北市朱崙街20號1樓)
聯絡人:沈芳廷小姐、陳 廷小姐
電 話:(02)87711450、87711502
(五)繳費後因故無法參加比賽,在報名截止日後二天可申請全額退費(但
須扣除30元手續費);若已超過規定日期,已報名團隊將不予退費。
八、競賽規則:
(一)採用經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審定之國際輪椅籃球運動總總會競賽規
則。(二)比賽組別:輪椅組(請各隊自備輪椅)。
(三)報名人數:每隊限球員最多十二名,領隊一名,教練一名,管理兼
輪椅修護一名,合計共十五名,但球員不得少於十名。(四)比賽辦法:依報名隊伍多寡由大會決定採循環賽或分組循環賽。
(五)分級:
1. 預賽,場上球員點數總和不計,進入前二名決賽隊伍場上球員點
數總和不得超過 16 點,凡在場上球員超過規定點數之隊伍,判
處技術犯規。2. 選手分級卡,如持有國際卡者以國際分級卡為準,無國際分級卡
者如有 110、111 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或本會舉辦之會
長盃籃球錦標賽,本會所核發之分級證亦可。
(六)抽籤:訂於112年2月15日(星期三)上午11時,假中華帕拉林匹克
總會舉行,每隊派代表一人出席,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
不得有異議。(七)比賽用球:採大會提供之比賽用球。
(八)循環賽計分方式:
1. 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計,棄權者以零分計算。
2. 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者,不予列入名次,其已賽之結果不予計
算。3. 兩隊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4. 如果二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國際輪椅籃球規則相關規定判定
之。5. 每隊必須準備深淺球衣各一套,賽程中單位在前者著淺色球
衣。
九、獎勵:各組六隊(含六隊)以下錄取前二名,七隊以上錄取三名頒予
獎盃乙座及獎牌。
十、申訴制度:
1. 各隊提出球員資格之申訴應於各場比賽開始前提出,或在比賽
終了時,球隊若有申訴時,隊長應立即通知裁判員對比賽結果
有所異議,提出抗議,且隊長應在比賽紀錄表(抗議球隊隊長
簽名欄簽名)再於比賽後二十分鐘內,以書面確認此抗議並繳
交保證金參千元向審判委員提出,並述明申訴內容。申訴成立
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2. 申訴以審判委員之判決為終決。
十一、選拔參加國際盃賽名稱、日期、地點:請參考附件遴選辦法。
十二、遴選標準:請參考附件遴選辦法(辦法經通過後公告於本會網站)。
十三、注意事項:
(一)球隊如有不合規定之球員出賽時,一經發現即取消該隊繼續比賽
之權利。(二)被取消資格之球隊,在循環賽已賽之結果,不予計算。
(三)比賽期間如遇球員互毆或侮辱裁判情事發生時,按規定停止該球
員出賽外,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四)運動員有持用身分不符之證明時,裁判得判定棄權。
(五)凡經審查資料不符,則取消該單位所獲之成績(名次)並繳回所
領之獎盃、獎狀等。
十四、為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 防疫政
策及疫情警戒標準,以防疫為優先考量,並兼顧身心障礙運動之推展,
本活動將依據「體育署輔導辦理各項賽事或活動防疫處理原則」實施防
疫作業,實施原則如下;後續依指揮中心最新指引滾動修正。
(一)第一級:落實基本防疫原則
1. 除活動因素無法佩戴口罩者外,於參與活動者應全程佩戴口
罩。2. 本活動將規劃固定動線,請參與者於入口處進行體溫量測及手
部消毒。3. 本活動採實聯制疫調,具感染風險者(居家隔離、檢疫及自主管
理)不得參與活動。4. 維持活動場域之通風換氣情況。
5. 活動場域內,除補充水分外,原則禁止飲食;如有用餐之必
要,則依指揮中心相關規範(梅花座、隔板、室內社交距離1.5
公尺等)辦理。
(二)第二級:疫情升溫時,依據指揮中心針對大型活動防範策略,採取
閉門(無觀眾)舉辦或其他措施。(三)第三級:大規模社區感染,將視指揮中心發布公告配合延期或停
辦。
十五、單項協會辦理賽事之競賽規程應加入下列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
相關規定第○ (需依賽事規程條號調整)條 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
關規定
(一)選手注意事項
1. 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2. 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
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
申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3. 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月○日。(由主辦單
位決定日期填入後刪除本行,一般情況為開賽日前30 天)
(二)禁用清單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 list/
(三)採樣流程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四)其他藥管規定網址https://www.an 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十六、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者,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實施之。
十七、本競賽規程經本會選訓委員會審議通過後陳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
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