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115年度B級裁判講習會
申辦計畫
本計畫經運動部 000 年00 月00日臺教授體字第 00000000 號函備查
一. 依據:「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十條辦理。
二. 目的:為配合世界跆拳道 (WT)裁判規則修訂及提昇跆拳道運動素質,培養運動裁判人才,提升訓練績效,俾利我國準備參加2028洛杉磯奧運及國內外賽事。
三. 指導單位:運動部、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
五.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
六. 協辦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七. 舉辦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25日至8月28日。
八. 舉辦地點: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1號(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九. 參加對象及資格:
(一)B級裁判:
1. 年滿18歲以上。
2. 具本會核定跆拳道B級裁判資格者。
3. 取得C級裁判證2年以上,並從事裁判工作實際於縣市級以上賽事執法8場實務經驗,未受停權處分者,可報請參加B級裁判講習考試。經考試合格者,由本會呈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發B級裁判證。
十.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及繳費,填寫完報名資料後待審核,審核通過才完成報名手續。
(一)報名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報名日期:自115年6月1日起至115年6月21日止。
(三)報名費用:
1.檢定費3000元整(含講習費)。
2.證書費300元整(晉升人員審查通過後另行通知繳費)。
(四)報名人數:以200人為限,以線上報名優先順序為準,額滿隨時截止報名。
(五)繳費方式:一律以採線上繳交報名費。
1. 線上填妥報名資料後,確認送出並產生繳費單。
2. 繳費單產生後請於一週內至便利商店繳納。
(六)線上報名繳交資料:
1. 段證電子檔(須符合當前段位)。
2. 裁判證電子檔。
3. 大頭照電子檔。
4.近一個月內核發之歷年無違反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正本)。
(七)資料不全者(如報名費、上傳資料不符合規定者),經通知於7日內未補完畢者,一律不予以受理報名。
(八) 受理完成報名所繳報名費,如無正當理由,無故缺席者,一律不予退費,如因故無法參加,須於活動開始7日前向本會提出申請退費,扣除行政手續費200元及相關費用後,其餘退還。
(九) 為響應環保請學員自行攜帶環保餐具及環保杯。
(十) 為響應政府無紙化政策,紙本講義改成線上電子檔請學員自行下載。
十一. 課程內容:課程表如附表。
十二. 授課講師資歷:
由本會遴聘國內外教育學術機關、單位及跆拳道專業人士、資深國際裁判擔任師資授課。
十三. 及格標準:
(一)學科: 80分。
(二)術科:1.手勢及實務操作80分。
2.按分測驗80分。
十四. 發證方式:
前項人員修滿規定課程時數,學科、術科測驗均屬及格,且無本辦法規定不能取得裁判資格者,由本會審核後報體總發給裁判證照。
十五. 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加各級裁判講習會者缺課4小時(含)以上者不得參加學術科測驗
(二)各級裁判講習證明書,由本會名義核發。
(三)各級裁判講習會之學科及術科相關資料及名冊,由本會妥善保存
(四)本會將配合體總訪視相關作業。
(五)各級裁判經本會判處停權者,停權期間不得參加晉級裁判講(研)習會,停權期滿後,方得申請參加證照級別之講習會,經測驗合格後,始得辦理證照換發。
十六. 上課學員需穿著白色道服,且繫道帶。
十七.本計畫函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核備後公告之,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