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114年度高雄市體育總會跆拳道委員會申辦C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計畫及辦法
一、依據:「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十條辦理。
二、目 的:為配合世界跆拳道聯盟(WT)裁判規則修訂及提昇跆拳道運動技術水準,培養運動裁判人才,創造跆拳道運動績效。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
四、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總會跆拳道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高雄市立旗山國民中學
六、舉辦日期:C級裁判:114年7月12、13、14日(星期六、日、一,計3天)。
七、舉辦地點:高雄市旗山國中
八、參加對象及資格:
1.具本會核定跆拳道C級裁判資格者。
2.具本會核發三段 (年滿18歲) 以上,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者。
九、報名日期:一律線上報名及繳費,填寫完報名資料表單後待審核,審核通過始完成報名手續。
(一)報名日期:自114年6月1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以收件日為準,不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費用:
1.檢定費2500元整(含講習費)。
2.證書費300元整(晉升人員審查通過後另行通知繳費)。
(三)報名繳交資料:
1.段證(須符合3段以上)。
2.裁判證正、反面。
3.大頭照2張。
4.近1個月內核發之歷年無違反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正本)。
(四) 資料不全者(如報名費、上傳資料不符合規定者),經通知於7日內未補完畢者,一律不予以受理報名。
(五) 受理完成報名所繳報名費,如無正當理由,無故缺席者,一律不予退費,如因故無法參加,須於活動開始7日前向本會提出申請退費,扣除行政手續費200元及相關費用後,其餘退還。
(六)為響應環保請學員自行攜帶環保餐具及環保杯。
(七) 為響應政府無紙化政策,紙本講義改成線上電子檔請學員自行下載。
十、課程內容:課程表如附表。
十一、 授課講師資歷:
由本會遴聘國內外教育學術機關、單位及跆拳道專業人士、資深國際裁判擔任師資授課。
十一、及格標準:
(一)學科:70分。
(二)術科:
1.手勢及實務操作70分。
2.按分測驗70分。
十二、發證方式:
前項人員修滿規定課程時數,學科、術科測驗均屬及格,且無本辦法規定不能取得裁判資格者,由本會審核後報體總發給裁判證照。
十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加各級裁判講習會者缺課4小時(含)以上者不得參加學術科測驗。
(二)各級裁判講習證明書,由本會名義核發。
(三)各級裁判講習會之學科及術科相關資料及名冊,由本會妥善保存。
(四)本會將配合體總訪視相關作業。
(五)各級裁判經本會判處停權者,停權期間不得參加晉級裁判講(研)習會,停權期滿後,方得申請參加證照級別之講習會,經測驗合格後,始得辦理證照換發。
十四、本計畫函報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核備後公告之,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