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3年第一屆全國理事長盃跆拳道錦標賽
競賽規程
壹、宗 旨:為推行全民體育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奮發蓬勃積極進取之精
神,奠定跆拳道運動往下紮根之基礎,提昇其技術水準。
貳、依 據:本規程經 鈞署113年7月29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130029423
號函備查。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肆、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
伍、承辦單位:桃園市體育總會跆拳道委員會。
陸、協辦單位: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
柒、競賽日期:113年9月12日至113年9月15日,共4天。
捌、競賽地點:國立北科附工(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144號)。
玖、競賽組別: 對打分組如下
一、 色帶各組:
(一) 國小低年級男、女子組(限定在學學生1、2年級)。
(二) 國小中年級男、女子組(限定在學學生3、4年級)。
(三) 國小高年級男、女子組(限定在學學生5、6年級)。
(四) 國中男、女子組(限定國中在學學生)。
二、 黑帶各組:
(一) 國小低年級男、女子組(限定在學學生1、2年級)。
(二) 國小中年級男、女子組(限定在學學生3、4年級)。
(三) 國小高年級男、女子組(限定在學學生5、6年級)。
(四) 國中男、女子組(限定國中在學學生)。
三、 高中男、女子組(限定高中在學學生)。
四、 大專社會以上男、女子組
壹拾、競賽量級:
一、 對打各組體重量級區分如下表
國小各年級色帶、黑帶組體重列表 | |||
國小男子組 | 國小女子組 | ||
量級 | 體重範圍 | 量級 | 體重範圍 |
-23公斤級 | 23.0公斤以下 | -23公斤級 | 23.0公斤以下 |
-25公斤級 | 23.1-25.0公斤 | -25公斤級 | 23.1-25.0公斤 |
-27公斤級 | 25.1-27.0公斤 | -27公斤級 | 25.1-27.0公斤 |
-29公斤級 | 27.1-29.0公斤 | -29公斤級 | 27.1-29.0公斤 |
-31公斤級 | 29.1-31.0公斤 | -31公斤級 | 29.1-31.0公斤 |
-34公斤級 | 31.1-34.0公斤 | -34公斤級 | 31.1-34.0公斤 |
-37公斤級 | 34.1-37.0公斤 | -37公斤級 | 34.1-37.0公斤 |
-40公斤級 | 37.1-40.0公斤 | -40公斤級 | 37.1-40.0公斤 |
-44公斤級 | 40.1-44.0公斤 | -43公斤級 | 40.1-43.0公斤 |
-48公斤級 | 44.1-48.0公斤 | -46公斤級 | 43.1-46.0公斤 |
-53公斤級 | 48.1-53.0公斤 | -50公斤級 | 46.1-50.0公斤 |
-58公斤級 | 53.1-58.0公斤 | -54公斤級 | 50.1-54.0公斤 |
-68公斤級 | 58.1-68.0公斤 | -64公斤級 | 54.1-64.0公斤 |
+68公斤級 | 68.1公斤以上 | +64公斤級 | 64.1公斤以上 |
國中色帶、黑帶組體重列表 | |||
國中男子組 | 國中女子組 | ||
量級 | 體重範圍 | 量級 | 體重範圍 |
-45公斤級 | 45.0公斤以下 | -42公斤級 | 42.0公斤以下 |
-48公斤級 | 45.1-48.0公斤 | -44公斤級 | 42.1-44.0公斤 |
-51公斤級 | 48.1-51.0公斤 | -46公斤級 | 44.1-46.0公斤 |
-55公斤級 | 51.1-55.0公斤 | -49公斤級 | 46.1-49.0公斤 |
-59公斤級 | 55.1-59.0公斤 | -52公斤級 | 49.1-52.0公斤 |
-63公斤級 | 59.1-63.0公斤 | -55公斤級 | 52.1-55.0公斤 |
-68公斤級 | 63.1-68.0公斤 | -59公斤級 | 55.1-59.0公斤 |
-73公斤級 | 68.1-73.0公斤 | -63公斤級 | 59.1-63.0公斤 |
-78公斤級 | 73.1-78.0公斤 | -68公斤級 | 63.1-68.0公斤 |
+78公斤級 | 78.1公斤以上 | +68公斤以上級 | 68.1公斤以上 |
高中、大專社會組體重列表 | |||
高中、大專社會男子組 | 高中、大專社會女子組 | ||
量級 | 體重範圍 | 量級 | 體重範圍 |
-54公斤級 | 54.0公斤以下 | -46公斤級 | 46.0公斤以下 |
-58公斤級 | 54.1-58.0公斤 | -49公斤級 | 46.1-49.0公斤 |
-63公斤級 | 58.1-63.0公斤 | -53公斤級 | 49.1-53.0公斤 |
-68公斤級 | 63.1-68.0公斤 | -57公斤級 | 53.1-57.0公斤 |
-74公斤級 | 68.1-74.0公斤 | -62公斤級 | 57.1-62.0公斤 |
-80公斤級 | 74.1-80.0公斤 | -67公斤級 | 62.1-67.0公斤 |
-87公斤級 | 80.1-87.0公斤 | -73公斤級 | 67.1-73.0公斤 |
+87公斤級 | 87.1公斤以上 | +73公斤級 | 73.1公斤以上 |
壹拾壹、 選手資格:
一、 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持有本會頒發壹段以上證書之會員。持有本
會及授權縣市跆拳道委員會所頒發之級證者,可參加色帶組。※具有本會壹段以上之會員,不可參加色帶級組比賽,違者交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議處並取消賽期所獲得之賽事成績。
二、 謝絕獲得國際賽、本會舉辦錦標賽(選拔賽)或全國性運動會賽事前三
名之選手參賽。
壹拾貳、組隊方式:自由組隊報名,開放各校跆拳道社團、全國各道館,軍警院
校及各級學校組隊參賽。
壹拾參、報名手續: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8月23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逾期概不受理。
二、報名費:
(一) 傳統護具:每人新台幣800元整。
(二) 電子護具:每人新台幣1,200元整。
(三) 請於線上報名時繳納報名費(未線上繳費者無法完成報名)。
三、本比賽一律採取線上報名,請上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網站—會員專區—比賽服務網頁進行網路報名,相關說明請自行上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網站參閱(注意:證明文件一律線上上傳審核,請將切結書及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拍照上傳)。
四、相關說明事項請自行上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網站參閱。
五、選手報名時所提資料,如有偽造不實者,經檢舉查明屬實,除教練、選手負其責任外,同時取消該選手所獲成績,所屬單位將以偽造文書提報有關單位議處。
六、報名完成繳費後,如因個人因素欲取消報名者須8月30日(星期五)前向本會競賽組提出紙本申請,所繳費用於扣除行政等必要費用後餘額退還,逾期不受理退費申請。
壹拾肆、報到及領隊會議:
一、民國113年9月12日下午2時假比賽場地辦理報到,並領取秩序冊等參賽資料。
二、領隊會議於民國113年9月12日下午3時假比賽場地舉行。
三、大會相關規定或修正事項將於領隊會議時宣佈並公告於本會網站,恕不
另行通知。
壹拾伍、過磅及抽籤:
一、為避免舟車勞頓一律由本會統一代為抽籤,並公布在本會官網公告周知。
二、每日下午2時在比賽場地提供大會指定之磅秤供選手自行試磅,下午2時30分至下午4時隔日賽程選手正式過磅。
三、過磅應為一次,若選手第一次過磅沒有通過,可在限制時間內再過磅一次,逾時則以棄權論之。
四、選手過磅時男生以赤足及裸身著短褲為基準,女生以輕便服為基準,各選手黑帶組請攜帶【本會頒發壹段以上段證】;色帶組請攜帶【本會及授權縣市跆拳道委員會所頒發之級證】過磅,逾時均以自動棄權論之。
五、依據世界跆拳道競賽規程規定,幼幼組、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選手不可裸磅,但放寬0.1公斤之體重上限。
壹拾陸、競賽方式及規定:
一、採用世界跆拳道(World Taekwondo)頒佈之最新競賽規則實施。
二、本次競賽各組採用護具如下:
(一) 傳統護具:國小色帶組、國小黑帶組、國中色帶組、大
專社會組。
(二) 電子護具:國中黑帶組、高中組。
三、傳統護具及面罩式頭盔(國小組)進行比賽面罩式頭盔、護胸 、護檔(陰)、護手肘、護腳脛、護腳背、護手套及護牙套等由選手自行準備。
四、電子護具採用KPNP電子護具及電子頭盔(由大會提供)進行比賽,其餘裝備(KPNP電子襪、護檔(陰)、護手肘、護腳脛、護手套及護牙套。)等由選手自行準備。
五、本次競賽採回合賽制進行比賽。
壹拾柒、大會裁判:由本協會選聘,另函發布之。
壹拾捌、獎勵:
一、 個人組各組各量級錄取成績前五名(第三名、第五名成績採並列計算)
各量級成績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第五名頒發獎狀。
二、 各組各量級進入八強輸給冠亞軍選手為第五名。
三、 團體成績:
(一) 以下各組計算團體成績:
1. 國小色帶男、女子組(低、中、高年級合併計算)。
2. 國小黑帶男、女子組(低、中、高年級合併計算)。
3. 國中男、女子組(色帶、黑帶合併計算)。
4. 高中男、女子組。
5. 大專社會男、女子組。
(二) 每隊須名滿6人以上始可計算團體成績。
(三) 每組錄取成績前四名之單位頒發獎盃乙座及獎狀乙紙。
(四) 團體成績之計算以該單位所獲金牌數量最多者為優勝,若金牌數
相同,則依序以銀牌、銅牌數量之多寡評定。若金牌、銀牌、銅
牌數量皆相同時,則以金牌量級較輕者為優勝。
壹拾玖、懲戒:
一、警告:凡本會會員於競賽中有下列情事者,一律予以警告處罰。
一、裁判員在同場次競賽中連續判決二次以上錯誤,經競賽管理委員會審定者。
二、教練或選手在競賽場中,有不雅行為者。
三、教練或選手無正當理由在競賽進行中,向裁判提出抗議者。
二、停權:具有下列情事者,停止本次比賽後續賽程一切權利並交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議處。
一、教練或選手連續遭到警告三次,仍不知悔改者。
二、教練或選手在會場以言行擾亂會場秩序者。
三、教練或選手對大會會員粗鄙言行及暴力行為者。
四、教練或選手在大會場內,以惡劣言行,表示抗議者。
五、在競賽中,裁判集體舞弊,妨害公正判決,經競賽管理委員會審議確定者。
六、競賽進行中,選手故意拒絕出場,或唆使別人拒絕出場,經查屬實者。
七、競賽中,令不合格選手出賽之教練,及該與賽選手。
八、比賽中,拒絕大會安排之合法裁判者。
九、競賽中,未經大會認定而私自更改選手成績者。
貳拾、 申 訴:
一、依據世界跆拳道(World Taekwondo)競賽規則辦理。
二、凡未按大會規定提出申訴而阻礙競賽進行之運動選手及隊職員,均一律取消個人之比賽成績,交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議處。
三、對運動選手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前十五分鐘,檢附申訴書向競賽管理委員會提出。
四、 如發現冒名頂替者,除當場向裁判報告外,同時仍應繳交申訴金3000元及檢附申訴書向大會提出申訴,一經查明證實得取消個人比賽之成績。
貳拾壹、一般規定:
一、比賽場地內除指導教練1名及比賽選手1名外,其他人員不得逗留在指導席上參觀或助陣加油,違者依競賽規程有關條文主審有權力裁決該選手不合情宜之犯規行為,警告乙次。
二、嚴禁選手靜坐場內抗議申訴,以維護比賽秩序進行,如有違背規定,大會將不接受該項申訴,並禁止該選手2年不得參加國內比賽資格。
三、參加比賽選手黑帶組請攜帶【本會頒發壹段以上段證】;色帶組請攜帶【本會及授權縣市跆拳道委員會所頒發之級證】進場比賽,報到時交檢錄組登記並檢查服裝於比賽時交記錄組查驗,如比賽中遺失【相關證明】則需於比賽前向競賽組提出申請補發臨時選手證後始可出賽(工本費300元)
四、在比賽進行中如選手另一方棄權時,對方選手應進入場內由主審宣判得勝後始算確定得勝,如勝方選手未按規定進入場內經主審宣判獲勝,則視同棄權論。(對手過磅未通過者,則不用上場判定)
五、比賽中任何一員均不得向裁判人員當面質詢,除不予受理外,並視違規情節輕重得交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議處。
六、比賽期間大會投保【公共意外險】及【選手人身保險】,如需增加者請各單位自行投保。
七、比賽選手進入對打四強賽或品勢決賽之指導教練,需穿著正式服裝(西裝外套、西褲及休閒鞋或皮鞋),才可進場指導。
八、為維護參賽選手之權益,各參賽隊伍之教練人員須具備依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之C級以上跆拳道教練資格。
貳拾貳、個人報名資料及賽場之人物攝影僅供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辦理中華民國113年第一屆全國理事長盃跆拳道錦標賽使用不得移作他用或做商業用途使用。
貳拾參、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依據「國家運動禁藥管制規則(NADR)」,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屬
於國家級運動員,皆可能接受藥檢。
二、依據「治療用途豁免國際標準(ISTUE)」,國家級運動員因治療用途欲
使用禁用物質或方法前,應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提
出「治療用途豁免(TUE)」申請,取得核可後方可使用。
(一).使用「隨時禁用(賽內與賽外)物質或方法(S1~S5、M1~M3、P1)」:
無論是否參賽,應儘速提出申請。尚未申請者,應於申請截止日
期前提出。
(二).賽內期 〔指運動員表定參賽之前一日的午夜前(23:59)起算直
到比賽與檢體採集流程結束為止〕使用「限賽內禁用物質(S6~S9、P1)」: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三).符合特殊情況時(如:緊急醫療等)得於使用後提出回溯性TUE申
請或申請截止日期後提出申請,詳見下方「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
須知」。
三、 本次賽事TUE申請截止日期為8月13日。
四、 運動禁藥相關內容:
(一).禁用清單
(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二).治療用途豁免申請
(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三).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須知
(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athlete/)
(四).採樣流程
(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五).其他藥管規定
(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貳拾肆、本賽事期間遭遇不當性騷擾申訴管道:
電 話:(02)2872-0780
傳 真:02-2873-2246
電子信箱:info.tpetkd@gmail.com
貳拾伍、本辦法呈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由大會召開會議修正之,並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
線上服務窗口line id:@942bxkiq(請加上@)洽詢報名系統操作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