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20屆名古屋亞洲運動會(對打)初選暨
2025無錫世界跆拳道錦標賽國家代表隊選拔賽
選拔辦法
壹、 目的:遴選具發展潛力之優秀選手,提昇競技戰力及增加比賽經驗,以達成厚
植基層戰力,施予有系統培訓,增強國際賽奪金之目的,為促進國際體
育交流,提升跆拳運動技術。
貳、 依據:本選拔辦法經教育部體育署113年11月28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
1130045065號暨113年12月24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130049385號函
備查。
參、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肆、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
伍、 承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跆拳道委員會。
陸、 協辦單位:
柒、 選拔日期:114年1月5日至1月8日(共計4天)。
捌、 選拔地點:臺北市龍山國中(108台北市萬華區南寧路46號)。
玖、 選拔組別:男子組八量級、女子組八量級(體重區分如附件一)。
壹拾、 報名資格:
一、選手: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持有本會頒發壹段以上證書及國技院段證之選手。
(二) 年齡限制:
1. 亞運會選手年齡資格:2009年8月1日以前出生者(以2026年第20屆名古屋亞洲運動會競賽時間為基準)。
2.世錦賽選手年齡資格:2008年1月1日以前出生者。
二、隊職員:各單位報名需填寫領隊、教練、管理及隨隊運動防護員等名額。
壹拾壹、 組隊方式:以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登記有案之社團、道館及公私立學校
為組隊單位參賽。
壹拾貳、 報名方式及手續: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20日下午4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費:新台幣1,200元(皆含選手個人人身保險)。
三、本賽事(請至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網站—會員專區—比賽服務會員專區—比賽服務網頁進行網路報名,相關說明請自行上協會網站參閱
(注意:證明文件一律線上上傳審核,請將切結書拍照上傳)。
四、報名時所應備證件等缺漏或資格不符合者將予以退件,所繳費用於扣除行政等必要費用後餘額退還。
五、報名完成繳費後,如因個人因素欲取消報名者須於12月27日(星期五)前向本會競賽組提出紙本申請(請上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網站-表格下載-退費申請表格),所繳費用於扣除行政等必要費用後餘額退還,逾期不受理退費申請。
壹拾參、 亞運選拔比賽期程:
一、初選:114年1月5-8日辦理2026年第20屆名古屋亞洲運動會(對打)初
選,採單敗淘汰制(4強賽採雙敗淘汰賽制),各量級第1名選手獲
得決選資格。
二、複選:114年6月(預計)辦理2026年第20屆名古屋亞洲運動會(對打)複
選,採單敗淘汰制(4強賽採雙敗淘汰賽制),男、女子組各量級前4
名選手獲得決選資格(依2026年第20屆名古屋亞洲運動會公告之競
賽量級進行複選,若尚未公告採男、女子組各8個量級進行複選)。
三、決選:114年12月(預計)辦理2026年第20屆名古屋亞洲運動會(對打)決
選,採雙敗淘汰賽制,男、女子組各量級第1名選手為正選選手,
第2名為候補選手(決選選手之量級若非2026年第20屆名古屋亞洲
運動會公告之競賽量級可進行調整選擇參賽量級)。
壹拾肆、 比賽方式及規定:
一、 採世界跆拳道聯盟公布之最新規則實施。
二、 符合參賽資格之男、女選手,可自行選擇報名參賽量級。
三、 採單敗淘汰制進行比賽,各量級4強賽採雙敗淘汰賽制。
四、 本排名賽使用KPNP電子護具進行比賽,電子頭盔及電子護胸由大會提供。
五、 參加比賽之男、女選手一律穿著全國跆協認可之競技道服,並自備護檔(陰)、護手肘、護腳脛、護手套、護牙套及KPNP電子襪等個人裝備。
壹拾伍、 國家代表/培訓隊錄取名額:
一、世錦賽:
(一) 各量級第1名選手成為2025無錫世界跆拳道錦標賽國家代表隊,必須參加本會集中訓練(集訓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未能配合者,以自動棄權論,由候補選手依序(成績)遞補。
(二) 各量級第1名之當選為國家代表隊選手,頒發當選證書一紙,並參加2025世界跆拳道錦標賽。
(三) 各量級當選選手若年齡不符合2025無錫世界跆拳道錦標賽資格,由候補選手依序(成績)遞補。
二、亞運培訓隊:
(一) 下列量級男子組 (-63公斤級、-68公斤級、-80公斤級、+87公斤級)及女子組 (-46公斤級、-49公斤級、-53公斤級、-57公斤級、-62公斤級、-67公斤級、+73公斤級)共11個量級因達培訓標準前2名選手成為2026年第20屆名古屋亞洲運動會對打培訓隊(第1名為培訓選手;第2名為儲訓選手)。
(二) 依國家訓練中心訓輔會議核備人數進行辦理培訓。
三、獲選為代表隊之選手如於該賽事報名截止前因故(如受傷)無法參賽者或於
集訓期間無故缺席者,經選訓委員會委員審查後,由候補選手依成績遞補
之,選手如於該賽事報名截止後因故(如受傷)無法參賽者,則該組別空缺
不遞補。
四、國家代表隊及培訓隊教練依據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參加2026年第20屆名古屋亞洲運動會(對打)選手培訓參賽實施計畫及2026年第20屆名古屋亞洲運動會(對打)代表隊教練選手遴選辦法辦理)。
五、教練、選手之替換須經本會114年選訓小組討論審議後,提報教育部體育署行之。
六、入選國家代表隊之教練、選手已切結書確認後,未能參加集訓或違反集訓相關規定者,送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壹拾陸、 領隊會議報到、過磅及抽籤:
一、於114年1月5日(星期日)下午1時30分假比賽場地辦理報到手續並領取秩序冊。
二、領隊會議於114年1月5日(星期日)下午2時假龍山國中4樓會議室舉行。
三、於114年1月5日下午2時於比賽場地提供磅秤供參賽選手進行試磅,並於下午2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進行隔日賽程之選手正式過磅,過磅結束後進行抽籤。過磅時如體重不合格者准予在規定過磅時間內再次過磅,逾時則以棄權論之,選手過磅時男生以赤足及裸身著短褲為基準,女生以輕便服為基準(依據WT最新競賽規則規定)。
四、各選手應攜帶【參賽證】參加過磅,逾時均以自動棄權論之。
五、當日賽程選手須於當日上午7時30分進行抽磅,所有選手均須參加抽磅,無故點名未到者以棄權論。
六、本次大會相關規定或修正事項,於領隊會議時宣佈並公告於本會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壹拾柒、 一般規定:
一、比賽期間若違犯大會相關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警告、停權處分。
二、參加比賽選手憑【參賽證】進場比賽,報到時交檢錄組登記檢查服裝,於比賽時交記錄組查驗,如比賽中遺失【參賽證】則需於比賽前向競賽組提出申請補發後始可出賽(酌收工本費300元)。
三、比賽期間大會投保【公共意外險】及【選手人身保險】,如需增加者請各單位自行投保。
四、比賽選手進入四強賽之指導教練,需穿著正式服裝(西裝外套、西褲及休閒鞋或皮鞋),始可進場指導。
壹拾捌、 申訴:
一、依據世界跆拳道聯盟(WorldTaekwondo)競賽規則辦理。
二、凡未按大會規定提出申訴而阻礙競賽進行之運動選手及隊職員,均一律取消個人之比賽成績,交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議處。
三、對運動選手資格之申訴應於當日賽程開賽前15分鐘,檢附申訴書及繳交申訴金5,000元向競賽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一經查明證實得取消其個人比賽之成績,申訴成功者退還保證金,反之則沒收保證金。
壹拾玖、 懲戒:
一、警告:凡本會會員於競賽中有下列情事者,一律予以警告處罰。
(一)裁判員在同場次競賽中連續判決2次以上錯誤,經競賽管理委員會審定者。
(二)教練或選手在競賽場中,有不雅行為者。
(三)教練或選手無正當理由在競賽進行中,向裁判提出抗議者。
二、停權:具有下列情事者,停止本次比賽後續賽程一切權利並交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議處。
(一)教練或選手連續遭到警告三次,仍不知悔改者。
(二)教練或選手在會場以言行擾亂會場秩序者。
(三)教練或選手對大會會員粗鄙言行及暴力行為者。
(四)教練或選手在大會場內,以惡劣言行,表示抗議者。
(五)在競賽中,裁判集體舞弊,妨害公正判決,經競賽管理委員會審議確定者。
(六)競賽進行中,選手故意拒絕出場,或唆使別人拒絕出場,經查屬實者。
(七)競賽中,令不合格選手出賽之教練,及該與賽選手。
(八)比賽中,拒絕大會安排之合法裁判者。
(九)競賽中,未經大會認定而私自更改選手成績者。
貳拾、 世錦賽國家代表隊集訓內容:
一、世錦賽
(一)參訓人員:對打選手16人(男女各8人)、教練4人、防護員2人,合計22人。
(二)參賽人員:對打選手16人(男女各8人)、教練4人、防護員2人,合計22人。
(三)集訓期程:待定。
(四)實施地點:由代表隊教練訂定之。
(五)凡獲選為「2025無錫世界跆拳道錦標賽國家代表隊」培訓職隊員者,均須簽立切結書乙份,
於集訓期間無故缺席者,經選訓委員會委員審查,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取消其代表資格。
(六) 活動經費:
1. 選拔賽:參賽隊伍所需一切費用由各單位自行負擔。
2. 集訓: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之集訓經費項下支應。
3. 參賽:代表隊職隊員保險、服裝、機票、簽證等費用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之
經費項下支應;個人之護照申辦費由參賽人員自行負擔。
貳拾壹、 附則:
一、 主要賽事名稱:2025無錫世界跆拳道錦標賽。
二、 出返國時間:待定。
三、 比賽日期:待定。
四、 出國地點:中國無錫。
五、 返國後1個月內需提交返國報告書。
六、 凡參加2025無錫世界跆拳道錦標賽選拔、集訓及國際賽期間之運動禁藥管制依「運動禁藥管
制辦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參加運動競賽之運動員應接受運動禁藥檢測;拒絕接受檢測或經檢測
證實違規用藥者,取消其參賽成績及所得之獎勵。
七、 參賽選手如須使用禁用清單所列藥物作為治療用途者,依財團法人中
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治療用途豁免申請及審查要點辦理。
貳拾貳、 本報名資料僅供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辦理2026年第20屆名古屋亞洲運動
會(對打)初選暨2025無錫世界跆拳道錦標賽國家代表隊選拔賽使用,不得
作為其他用途。
貳拾參、 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依據「國家運動禁藥管制規則(NADR)」,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屬於國家級運動員,皆可能接受藥檢。
二、依據「治療用途豁免國際標準(ISTUE)」,國家級運動員因治療用途欲使用禁用物質或方法前,
應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提出「治療用途豁免(TUE)」申請,取得核可後方可使用。
(一)使用「隨時禁用(賽內與賽外)物質或方法(S1~S5、M1~M3、P1)」:
無論是否參賽,應儘速提出申請。尚未申請者,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二)賽內期 〔指運動員表定參賽之前一日的午夜前(23:59)起算直到比賽與檢體採集流程結束為止〕
使用「限賽內禁用物質(S6~S9、P1)」: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三)符合特殊情況時(如:緊急醫療等)得於使用後提出回溯性TUE申請
或申請截止日期後提出申請,詳見下方「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知」。
三、本次賽事TUE申請截止日期為113年12月21日。
四、運動禁藥相關內容:
(一)禁用清單(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二)治療用途豁免申請(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三)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須知(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athlete/)
(四)採樣流程
(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五)其他藥管規定(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貳拾肆、 本賽事期間遭遇不當性騷擾申訴管道:
電 話:(02)2872-0780~1
傳 真:02-2873-2246
貳拾伍、 本辦法經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第13屆第次選訓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報
請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由大會
召開選訓會議修正之,並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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