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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上半年度全國精英排名賽

2021-03-01T08:00:00 ~ 2021-03-03T18:00:00

中華民國柔道總會

110 年上半年度全國精英排名賽競賽規程

教育部體育署備查文號: 110 年 1 月 12 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 1100000634 號函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協辦文號:110 年 1 月 8 日北市體競字第 1103015244 號函

一、主 旨:為提升我國柔道運動技術,促進國際體育交流,遴選優秀柔道選手代表國家參加 2021 年各項國際賽會,為國爭光。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臺北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柔道總會(以下簡稱本會)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五、比賽日期:110 年 2 月 1 日(一)-2 月 3 日(三)

六、比賽地點:臺北體育館 7 樓(臺北市南京東路 4 段 10 號)。

七、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青少年組:18 歲以下(15-16-17 歲),2004 年 1 月 1 日至 2006 年 12 月31 日(含)出生之男子與女子。 

(三)青年組:21 歲以下(15-16-17-18-19-20 歲),2001 年 1 月 1 日至 2006年 12 月 31 日(含)出生之男子與女子。 

(四)成年組:21 歲以上,2000 年 12 月 31 日(含)以前出生之男子與女子。 若未滿 21 歲,須為本次賽會青年組各級前 6 名始得以報名。

(五)為本會團體會員所屬之選手,在校生須以學校單位報名。

(六)同一單位報名教練人數至多 4 名,並註記為男子隊教練或女子隊教練,可重複報名,至多各 2 名。 

(七)同一教練不得跨單位報名。如同一位教練指導不同學校,在本會之前舉辦賽會中登記過為教練,得以跨校指導。 

(八)未依上述規定報名者,將不予受理報名。 

(九)曾因服用禁藥或經本會紀律委員會懲處禁賽者,不得參加比賽。

八、報名手續: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10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三)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頁賽事系統報名。 

1.報名連結: https://tinyurl.com/y4a6jrt5

2.每個團體會員限申請一組帳號及密碼。登入後即可輸入報名資料。

3.請於按送出前完成報名或修改報名資料,截止日晚上 9 點將關閉報名系統,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4.上傳系統文件:

(1)教練及選手之彩色證件照片

(2)帶隊教練之有效教練證照正反面影本

(3)未滿 18 歲選手之家長同意書(須由家長簽名或經家長同意教練代為簽名)

(4)繳費收據照片。

5.青少年組選手年齡可以同時於系統報名青年組,現場不開放報名。

6.青年組各級前六名得以在比賽當日結束後,現場報名成年組及繳交 費用。 

(三)報名費用:每人新台幣伍佰元整。 

(四)報名後如無故未參賽,將納入行政管理費用及繳交保險相關費用,不 予退費。如有正當理由無法參賽者,最遲請於報到前一日告知,所繳 報名費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五)繳費方式: 

於報名系統內點選繳費紀錄→產生繳費條碼→收款虛擬帳號 16 碼。

1.四大超商臨櫃繳款(需於期限內繳款,可直掃條碼付款)。

2.ATM 轉帳繳款:土地銀行代號 005,轉入帳號為虛擬帳號 16 碼。

九、選拔級數:


十、比賽規則:採用國際柔道總會審定公布之最新國際柔道比賽規則。 

(一)比賽規則:採用國際柔道

(二)比賽制度:各級參賽人數為 4 人(含)以上時,採四柱復活挑戰賽制(Double Repechage and Challenge),3 人採循環賽制。 

1.首先以四柱復活方式產生勝部的第一名及第二名 2 位選手,以及敗 部復活賽中最後勝出的 2 位第三名選手再加賽一場以分出第三、四 名等共 4 位選手。 

2.然後由第三名開始挑戰第二名選手,其獲勝者再挑戰第一名選手,倘 若挑戰失敗則由原第一名者獲得冠軍,倘若挑戰成功還需再加賽一 場以決定最後的總冠軍選手。

3.各級參賽人數未達 3 人(含)採循環賽制,採用循環賽制時,為避免有故意示弱之行為,相同學校選手應先行對戰。

4.循環賽名次認定:依序下列方式認定。 

(1)比較選手勝場數,勝場數多者,名次在前。

(2)若勝場數相同時,則比較選手積分(黃金得分積分與正規時間內3得分相同),ㄧ勝換算積分 10 分,半勝換算積分 1 分,被判犯規輸等同對方獲一勝之積分。

(3)若積分仍相同時,則比較該兩人比賽勝負關係,勝者名次在前。如勝場數、積分及勝負關係仍無法判定時,則依下列順序判定:

A.比較選手勝場之時間總和,時間最短者,名次在前。

B.比較選手之過磅單,體重較輕者,名次在前。

C.若以上方式仍無法判定名次時,採用淘汰賽制重新抽籤加賽。

(三)抽籤:

1.時間:各組別於正式比賽前一天 17:00 舉行,地點另行公布。

2.本次比賽採用電腦抽籤,抽籤軟體系採用中華民國柔道總會授權軟體進行。

3.每一量級均採取亂數隨機排序的方式進行,同單位如 2 位(含)以上選手,將不進行分開、拆邊等其他參數設定。

(四)過磅:

1. 各組別競賽於正式比賽前一天 15:30 至 16:00 試磅,16:00 至16:30 正式過磅,地點另行公布。正式過磅上秤以一次為限,逾時不候。

2.另於比賽當日上午賽前 1 小時實施抽磅(抽磅方式依國際柔道總會相關規則辦理)。抽磅可試磅 1 次,正式抽磅上秤以一次為限,逾時不候。3.如有跨組參賽者,其比賽當日不用正式過磅,但需接受隔日的抽磅。

十一、2021 年各項國際柔道賽會代表隊選手錄取方式:

(一)各級前 6 名選手為 2021 年精英選手;應依規定參加比賽、集訓,未獲准請假或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其獲入選國家代表隊資格。

(二)前 3 名之男、女各級選手得以優先申請參加 2020 年國際邀請賽。倘若無人提出申請時,則依序 4-6 名開放申請。如再從缺時,則開放曾於本會舉辦之全國性柔道錦標賽中獲得名次較前者依序提出申請。

(三)視各賽會競賽規程、年齡、量級及經費狀況,由本會辦理代表隊選拔賽或由選訓委員召開選訓委員會議,遴派單位或選手代表出國參加比賽。

(四)2021 年亞洲大洋洲柔道錦標賽、2021 年亞洲大洋洲青少年暨青年柔道錦標賽之代表隊選手,分別由成年組、青少年組及青年組之各量級第一名選手優先入選代表參賽。

(五)有關 110 年度培育 2022 年亞運培訓隊選手調訓方式:

1.第一階段第二期:

(1)由 110 年上半年度成年精英排名賽(第一次採計積分開始,各量級取前4名採計分數),符合培訓資格的量級前2名選手得進入培訓隊,為符合實際訓練上的需求,培訓隊教練可以提出適合的陪練員進入培訓隊,調訓至 110 年 8 月底。

(2)參加2021年杜哈大師賽的選手免參加本次比賽,並取得積分10分。 

※第一階段第一期符合培訓資格之量級:男子-60kg、-66kg、女子-48kg、 -52kg、-57kg、-63kg、-70kg、-78kg、+78kg 等 10 個量級。

2.第二階段(自 110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1 月 31 日止):(1)由 110 年下半年度成年精英排名賽(第二次採計積分,各量級取前4 名採計分數。符合培訓資格的量級前 2 名,應進入培訓隊,為符合實 際訓練上的需求,培訓隊教練可以提出適合的陪練員進入培訓隊,調訓至 111 年 1 月底。

(2)參加 2021 年東京奧運的選手免參加本次比賽,並取得積分 10 分。 

3.第三階段:

(1)110 年 12 月底辦理決選(符合培訓資格的量級兩次選拔合計積分前 4 名才得以參賽,積分採計第三次,同樣積分時立即加賽),選出2022 亞運會代表隊人員。

十二、2021 年各項國際柔道賽會代表隊教練產生辦法及順序如下: 

(一)教練產生辦法:

1. 代表隊教練須持有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發之 A 級運動教練證。

2. 代表隊教練須為本會個人會員。

3. 入選之代表隊教練應參加 2021 年舉辦之國家級最新柔道規則研習會。 

(二) 教練產生順序:

1. 具實際指導入選代表隊選手中,曾於國際正式錦標賽得牌之教練。

2. 第一名選手入選代表隊人數最多之教練。如第一名選手數相同時則由選訓委員會議決議推薦之。

十三、參賽選手注意事項:

(一)請攜帶足以證明身份之文件: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需有照片)。

(二)凡未報到、過磅之選手或對手上場後計時 30 秒內未上場比賽者以棄權論。

(三)每日上午開賽前 1 小時實施抽磅,抽磅未通過者,視同正式過磅未通過,取消比賽資格。

(四)每人限參加一級比賽。

(五)請務必準備清潔且符合規定之藍、白色柔道服裝、拖鞋及毛(浴)巾。

(六)柔道服的大小尺吋需依最新國際柔道服規則辦理。

(七)相關活動程序表如附件(一)。

(八)本賽會已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輔導全國性民間體育活動團體經費補助辦 法第 8 條及第 29 條規定投保 300 萬元以上人身保險(含死亡、傷殘及 醫療給付)。 

(九)凡入選本會國家隊、參與 2022 亞運培訓隊培訓,或具 110 年度潛力計畫身份之選手,嚴禁參加其他運動種類國家隊選拔賽或代表參加國際賽事,違者提報本會選訓委員會議,議處取消相關之資格。

十四、申 訴:

(一)有關選手資格、賽程安排等非技術性或競賽規則問題事項,應於比賽前5提出,開賽後概不受理。

(二)比賽中對裁判之判決有疑議時,應由在場教練席之領隊或教練於該場雙方選手及執法裁判尚未離場前向審判委員提出抗議書,事後不予受理。

(三)凡提出申訴者,須同時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整,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四)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議之判決為終決。

(五)受理性騷擾爭議管道:中華民國柔道總會-電話:02-

87727788/Email:tpejudo.ctja@msa.hinet.net/活動現場由大會行政組受理申訴。

十五、本辦法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資訊: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cdc.gov.tw)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查詢相關資訊, 或撥打防疫專線 1922 或 0800-001922 洽詢,並請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政策,落實相關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