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112年度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跆拳道區域性對抗賽

2023-11-04T08:00:00 ~ 2023-11-05T18:00:00

活動資訊


基隆市112年度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跆拳道區域性對抗賽

競賽規程

一、依  據: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5月17日臺教體署競(一)字1120019808Q號函辦理。

(二) 依據基府教體參字第1120229722C號函辦理。

二、宗    旨:增加本市各級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培訓選手比賽經驗,促進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選手持續參與訓練之興趣,進而提昇本市跆拳道選手之競技能力,期為市爭光。

三、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

五、協辦單位:基隆市體育會、基隆市體育會跆拳道委員會。

六、競賽地點: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學生活動中心。

七、競賽日期:112年11月4日(六)至11月5日(日)共2天。

八、競賽組別:(一)高中男子組 (二)高中女子組(三)國中男子組

              (四)國中女子組(五)國小男子組(六)國小女子組

九、競賽項目:

(一)品勢

       1.高中組:

     男子個人

    太極4、5、6、7章

太極8章、高麗、金剛、太白

     女子個人

男子團體組(3人)

    太極4、5、6、7章

太極8章、高麗、金剛、太白

女子團體組(3人)

2.國中組:

     男子個人

    太極4、5、6、7章

太極8章、高麗、金剛、太白

     女子個人

                

男子團體組(3人)

    太極4、5、6、7章

太極8章、高麗、金剛、太白

女子團體組(3人)

     3.國小個人組 ─ 區分男子組、女子組

              (1)國小低年級組(1~3年級)

組    別

指定品勢

黑帶

太極5、6、7、8章

色帶

太極3、4、5、6章


              (3)國小高年級組(4~6年級)

組    別

指定品勢

黑帶

太極6、7、8章、高麗

色帶

太極3、4、5、6章

       4.國小雙人組 ─ 男、女各一名配對

組    別

指定品勢

國小A組(1~3年級)

太極4、5、6、7章

國小B組(4~6年級)

太極6、7、8章、高麗

國小混合組(1~6年級)

太極6、7、8章、高麗

 

       5.國小團體組 ─ 團體男子3人一組、團體女子3人一組

組    別

指定品勢

國小A組(1~3年級)

太極4、5、6、7章

國小B組(4~6年級)

太極6、7、8章、高麗

國小混合組(1~6年級)

太極6、7、8章、高麗

 

 (二)對打

量級

體重

量級

體重

             高男組

高女組

54公斤級

54公斤以下(含54.0公斤)

46公斤級

46公斤以下(含46.0公斤)

58公斤級

54.1公斤至58.0公斤

49公斤級

46.1公斤至49.0公斤

63公斤級

58.1公斤至63.0公斤

53公斤級

49.1公斤至53.0公斤

68公斤級

63.1公斤至68.0公斤

57公斤級

53.1公斤至57.0公斤

74公斤級

68.1公斤至74.0公斤

62公斤級

57.1公斤至62.0公斤

80公斤級

74.1公斤至80.0公斤

67公斤級

62.1公斤至67.0公斤

87公斤級

80.1公斤至87.0公斤

73公斤級

67.1公斤至73.0公斤

87公斤級

87.1公斤以上

73公斤級

73.1公斤以上

             國男組

             國女組

45公斤級

45公斤以下(含45.0公斤)

42公斤級

42公斤以下(含42.0公斤)

48公斤級

45.1公斤至48.0公斤

44公斤級

42.1公斤至44.0公斤

51公斤級

48.1公斤至51.0公斤

46公斤級

44.1公斤至46.0公斤

55公斤級

51.1公斤至55.0公斤

49公斤級

46.1公斤至49.0公斤

59公斤級

55.1公斤至59.0公斤

52公斤級

49.1公斤至52.0公斤

63公斤級

59.1公斤至63.0公斤

55公斤級

52.1公斤至55.0公斤

68公斤級

63.1公斤至68.0公斤

59公斤級

55.1公斤至59.0公斤

73公斤級

68.1公斤至73.0公斤

63公斤級

59.1公斤至63.0公斤

78公斤級

73.1公斤至78.0公斤

68公斤級

63.1公斤至68.0公斤

78公斤以上

78.1公斤以上

68公斤以上

68.1公斤以上

             國小男子組

             國小女子組

25公斤級

23.01-25.0公斤

25公斤級

23.01-25.0公斤

27公斤級

25.01-27.0公斤

27公斤級

25.01-27.0公斤

29公斤級

27.01-29.0公斤

29公斤級

27.01-29.0公斤

31公斤級

29.01-31.0公斤

31公斤級

29.01-31.0公斤

34公斤級

31.01-34.0公斤

34公斤級

31.01-34.0公斤

37公斤級

34.01-37.0公斤

37公斤級

34.01-37.0公斤

40公斤級

37.01-40.0公斤

40公斤級

37.01-40.0公斤

44公斤級

40.01-44.0公斤

43公斤級

40.01-43.0公斤

48公斤級

44.01-48.0公斤

46公斤級

43.01-46.0公斤

53公斤級

48.01-53.0公斤

50公斤級

46.01-50.0公斤

58公斤級

53.01-58.0公斤

54公斤級

50.01-54.0公斤

68公斤級

58.01-68.0公斤

64公斤級

54.01-64.0公斤

十、參加辦法:

   (一)本市跆拳道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之單位務必參賽。

   (二)各組賽隊伍:凡本市及教育部體育署輔導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或承辦單位邀請其他縣市學校組隊參加。

     (三)身體狀況:應經醫院檢查,認定可參加劇烈運動競賽者,證明書留存學校備查,並於選手保證書具結。

十一、參賽資格:

(一)  凡本市及教育部體育署輔導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必須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或承辦單位邀請其他縣市學校均可組隊參加。(以學校為單位)

(二)  國小組參賽選手需具有縣市跆拳道委員會頒發八級以上證書者為限。

十二、報名日期及手續:

(一)請於112年10月9(一)日以前(上網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次比賽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為:https://tinyurl.com/2j8bhjaq

請各單位先上網登錄帳號後始可進行網路報名,報名完成後請務必列印

報名資料並加蓋單位戳章連同報名資料及比賽同意書)送達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324號 簡育南 教練收(電話0938-322119)以上資料缺少一項,或

未準時完成報名手續者,恕不受理參賽事宜。

(三)參賽選手須繳交選手同意書。

(四)免報名費。

十三、領隊會議和抽籤:112年10月18日(三)早上10:00。

地點:國立基隆女體育器材室)不克前來者由大會代抽。

十四、報到與過磅:

 (一)11月4日(六)上午07:30辦理報到

  (二) 對打過磅於比賽當日上午07:30~08:30進行過磅。

 (三)參賽選手一律攜帶段級證參加過磅。

十五、比賽辦法:

(一)  比賽規則:採世界跆拳道(WorldTaekwondo)頒佈之最新競賽規則實施對於規則若有疑慮,由裁判長解釋之。

(二)競賽制度:

1.對打:本次賽會國高中使用電子護具系統(含電子頭盔)計分系統競賽(請自備電子襪),並採單淘汰制;國小使用電子計分傳統護具,一律配戴面罩式頭盔(須戴牙套),頭盔、護具請選手自備,並採單淘汰制。

2.品勢:使用電子計分系統,並採篩選淘汰制。

十六、比賽細則:

(一)   品勢:

1.預賽:8項品勢中抽選其中2項品勢,依選手所得分數,取平均成績前16名進入複賽。

2.複賽:剩餘6項品勢中,抽選其中2項品勢,取平均成績前八名進入決賽。

3.決賽:剩餘4項品勢中,抽選其中2項品勢,依平均成績取前八名。

4.比賽選手將以籤號決定出場順序,抽選過之品勢將不會重複抽選

5.平分狀態下,以表現性分數較高者為優勝者,如果表現性分數依然相

  同以總分(不扣除最高最低分)高者為優勝者,再同分由主審指定一品

  勢進行加賽。

6.參賽選手一律穿著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認可之品勢競技服。

7.各分組比賽結束後,經大會統計成績確定名次,隨即頒發前三名獎牌、獎狀。

(二)   對打:

1.採單淘汱回合制,每場1分30秒3回合,中間休息30秒,取得2回合勝利者為該場比賽獲勝方(大會得依據WT規範,宣佈競賽時間。)

2.每日依預定賽程表進行,賽程如有異動,則由裁判長宣布並公布之。選手未依規定時間出場比賽,以自動棄權論。

3.參賽選手一律穿著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認可之道服,國高中並應穿著大會提供之電子護胸、電子頭盔(其他:護手腳、拳套、牙套、護襠、(護陰)及電子襪需自備)。

4.競賽場內除當場參賽之運動員及1名指導教練外,其他人員均不得逗留在指導席上參觀或助陣加油,違者主審有權裁決該方運動員不合情宜之犯規行為。

5.為維護競賽秩序,嚴禁運動員靜坐場內抗議申訴,違者除大會不接受申訴外,並取消該運動員2年內參加市內外各項比賽資格。

6.運動員憑選生證進場參賽,報到時交檢錄組登記並檢查服裝及測試電子襪,未攜帶證件者不得參賽。

7.參賽選手應於賽前1小時到達競賽場地,經唱名3次未到者為棄權。

十七、獎勵:

(一)品勢: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四~六名頒發獎狀。

(二)對打各組各量級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第三名並列)。

(三)團體成績:

1. 團體成績計算:國小組品勢、對打成績分開計算;國、高中組品勢、對成績合併計算。

2.團體成績計算方式:(每校如有一隊以上以A隊為準)

3.團體總成績各取前四名,國中組取前四名,高中組取前二名,頒發獎盃獎狀。

【品勢】

(1)以各單位金牌數多寡決定名次。

(2)金牌數相同時以銀牌數決定。

(3)銀牌數相同時以銅牌數決定。

(4)金、銀、銅牌數皆相同時,以三人團體組>雙人組>個人組決定。

(5) 雙人組成績(男女組皆算)。

【對打】

(1)以各單位金牌數多寡決定名次。

(2)金牌數相同時以銀牌數決定。

(3)銀牌數相同時以銅牌數決定。

(4)金、銀、銅牌數皆相同時,再採計「金牌選手出場次數」、「銀牌選手出場次數」、以此類推以判定名次。

(5)國高中品勢(個人、團體3人組),均列為對打的一個量級,計算團體成績。

(四)獲獎單位之帶隊教練管理得依相關規定報請主管機關辦理敘獎。

十八、附則:

(一)參賽各單位費用一切自理。

(二)競賽賽期間裁判及工作人員以公假登記,參賽之隊職員以公(差)假登記。

(三)對裁判之判決如有異議時一律使用書面正式向裁判長提出申訴、申訴費伍仟元整,不得妨礙比賽之順利進行,否則取消該選手與該單位之成績,並報請所屬相關單位議處。

  (四) 本賽事成績列為113年度基層訓練站設站之參考。

十九、本競賽之工作及裁判人員得依相關規定報請主管機關辦理敘獎。

二十、本競賽要點經市府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修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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