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09年中等學校跆拳道錦標賽

2020-11-07T07:30:00 ~ 2020-11-08T19:00:00

活動資訊


臺南市109年中等學校跆拳道錦標賽競賽規程

壹、競賽目標:推行跆拳道運動增進本市中小學學生身心健康,培養奮發蓬勃積極進取之精神,奠定跆拳道運動往下紮根之基礎,讓本市跆拳道代表隊選手熟悉電子護具競賽之使用要領,提升技術水準之目標,為臺南市爭取最高榮譽。

貳、依    據:臺南市體育處109年  月  日南市體處動字第       號辦理

参、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

肆、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伍、承辦單位:新營區新東國民中學。

陸、協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跆拳道委員會、臺南市跆拳道運動協會、新營區新東國中家長委員會。

柒、競賽地點:臺南市立新東國民中學學生活動中心2樓。

捌、競賽日期:109年11月7-8日(星期六、日)

玖、競賽資格:設籍本市之各公私立國高中職學校之在籍學生。

拾、競賽規程:

  一、競賽項目相關事宜:

(一)對打(量級區分表,如附件一)。

(二)品勢(指定品勢,如附件二)。

 二、競賽組別相關事宜:

(一)國中組:國男組、國女組。

(二)高中職:高男組、高女組。

(三)對打項目國中各組分10個量級,高中職各組分8個量級。

(四)品勢項目各組分個人組、團體組(3)人。

(五)對打項目各隊各組各量級最多報名三人。

  三、報到相關事宜:

(一)報到時間:11月7日(星期六)早上07:30。

(二)領取秩序冊。

 四、競賽規則:

(一)對打:

1.採單淘汰制。

 2.過磅時間:11月7日(星期六)早上08:00~08:30。

3.競賽時間:11月7日(星期六)早上08:40起(時間得視現況調整之)。

4.選手比賽時一律穿著全國跆協認可之道服,並自備安全頭盔(紅、藍)、護檔(陰)、護肘、護脛、手套及護牙套護,腳背於比賽中不得穿戴。

5.此次競賽使用Daedo Gun2電子護具系統。(電子襪自備)

6.選手須持段證、級證、學生證等任一證件正本進行過磅、檢錄及當競賽時之選手證。

7.選手持有照片之證件進場參賽,報到時交檢錄組登記並檢查服裝及測試電子襪,未攜帶者不得參賽。

8.賽進行中如有選手棄權時,對方選手應進場由主審宣布得勝後才算確定獲勝;若未依規定進入場內聽候主審宣判獲勝時,也視同棄權。

(二)品勢:

1.品勢競賽制:

(1)預賽:8項品勢中抽選其中2項品勢,依運動員所得分數,取平均成績前16名進入複賽。

(2)複賽:剩餘6項品勢中,抽選其中2項品勢,取平均成績前8名進入決賽。

(3)決賽:由8項品勢中,重新抽選其中6項品勢,依據單淘汰賽制取前三名(第三名並列)。

(4)預賽、複賽採篩選制,運動員將以籤號決定出場順序。

(5)決賽採單淘汰賽制附加名次賽,複賽成績前2名者,分別列為決賽1與2號種子籤位,其餘6位以抽籤決定對戰表。未進入四強選手將抽選1項品勢進行第5、 第7名次賽。

(6)當分數相同時,則依據世界跆拳道(World Taekwondo)最新品勢競賽規則第十 八條規定決定優勝者。

(7)競賽時間:每個品勢展演時間90秒;第一指定品勢和第二指定品勢間等待時間 為60秒。(依競賽協調裁判口令動作)。

(8)運動員檢錄:於競賽開始前20分鐘運動員在預備區等候,由競賽協調員宣布運 動員出場後,仍未能進入競賽區,則以棄權判定。

(9)比賽進行中任何一員均不得向裁判人員當面質詢,除不予受理外,並給予判罰扣分(運動員或指導教練、語言不當或行為逾矩),並視違規情節輕重得交大 會議處。

2.比賽時間:11月7日(星期六)早上08:40起(時間得視現況調整之)。

五、報名及抽籤相關事宜: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10月12日 (星期一) 17:00止。

(二)報名方式:採網路線上報名方式,網址: http://tinyurl.com/yyet8wq2(自行申請帳號密碼)登錄後將報名資料列印蓋學務處印章、切結書等資料請郵寄或親送至新東國中學務處收(臺南市新營區民治東路30號),聯繫電話:(06)6324277學務處、0921206878方俊達教練,所備證件缺少一項者恕不受理,本次比賽不製作選手證以【國內段、級證、健保卡、學生證等任一項有相片之証件】為選手證參加比賽

(三)抽籤日期:109年10月15日(星期四)08:00假新東國中體育室進行公開抽籤,為避免參賽單位舟車勞頓,將由承辦單位統一代抽。

(四)本賽事不收參賽費用故不提供便當及茶水

 六、獎勵:

(一)個人成績:

  1、3人(隊)錄取1名;4人(隊)錄取2名;5人(隊)錄取3名;6人(隊)錄取4名;7人(隊)錄取5名;8人(隊)錄取6名;9人(隊)錄取7名;10人(隊)錄取8名;依據國際賽事規範,各組各量級第三名、第五名及第七名名次併列

 2、本次競賽項目及種類之實際參賽人(隊)數未達3人(隊)以上,或運動員於參賽項目之全部賽程均未出賽者,不予獎勵。

(二)團體成績:(品勢不設團體成績)

1、每組依積分高低取前4名,各頒予獎杯乙座。

2、團體成績計分方式相關事宜:

 (1)金牌:7分/面;銀牌:3分/面;銅牌:1分/面。

 (2)若積分相同者,則依「金牌數」、「銀牌數」、「銅牌數」之順序,判定名次。

 (3)各隊報名人數未達3人不列團體成績。

 (4)各隊同一量級報名人數超過2人以上,僅採最佳成績1人計分。

 七、承辦單位有功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實施要點辦理敘獎。

 八、附則:

(一)競賽場內除當場參賽選手及指導教練1名外,其他人員不得逗留在指導席上參觀或助陣加油,違者主審有權裁決該方選手不合情宜之犯規行為,給予警告乙次。

(二)為維護競賽秩序,嚴禁選手靜坐場內抗議申訴,違者除大會不受理申訴,並取消該選手2年內參加臺南市政府所辦之跆拳比賽資格。

(三)參賽選手應於賽前30分鐘到達競賽場地,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四) 大會裁判人員由承辦單位遴選後,報請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後再以公函通知。

(五)所提交資料應齊全確實,如有偽造不實者經檢舉查明事實者或資料不齊全均不受理,並取消參賽資格。

(六)此次競賽領隊會議預計109年11月7日08:00召開。(時間得視現況調整之)

(七)此次競賽規則將依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最新競賽規則辦理,若有未盡事宜,由裁判委員會解釋之。

(八)  比賽期間大會投保【公共意外險】,如需增加者請各單位自行投保。

拾壹、本競賽計畫呈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線上服務窗口line id:@647yxbyg(請加上@)洽詢報名系統操作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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