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會109年議長盃跆拳道錦標賽

2020-09-19T08:00:00 ~ 2020-09-20T19:00:00

活動資訊


高雄市議會109年議長盃跆拳道錦標賽
競 賽 規 程
一、主    旨: 推行全民運動增進國民身心健康,提昇本市跆拳道技術水準,培養本市跆拳道基層訓練,發揚跆拳道武術精神,全力推廣跆拳道運動。培育優秀選手為本市爭光。
二、指導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 高雄市議會
四、承辦單位: 高雄市體育會 
五、協辦單位: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 高雄市體育會跆拳道委員會 
              輔英科技大學 高雄市跆拳道運動競技協會。
六、競賽日期: 競技比賽-09月19日(星期六)
              品勢比賽-09月20日(星期日)
七、競賽地點: 輔英科技大學(體育館)
八、競賽組別: 區分品勢暨競技兩大項目。
(1)品勢 區分十一組
1.幼年組
2.國小低年級男子組、國小低年級女子組(國小一、二年級) 
3.國小中年級男子組、國小中年級女子組(國小三、四年級)
4.國小高年級男子組、國小高年級女子組(國小五、六年級) 
5.國中男子組、國中女子組 
6.高中社會男子組,高中社會女子組共十組
一、個人組區分十一級【如下表】
(1)黃帶組:指定品勢:-太極一章。
(2)黃藍組:指定品勢:-太極一章、太極二章
(3)藍帶組:指定品勢:-太極二章、太極三章
(4)藍紅組:指定品勢:-太極三章、太極四章
(5)紅帶組:指定品勢:-太極四章、太極五章
(6)紅黃組:指定品勢:-太極五章、太極六章
(7)紅藍組:指定品勢:-太極六章、太極七章
(8)紅黑組:指定品勢:-太極七章、太極八章
(9)壹段組:指定品勢:-太極八章、高 麗 
(10)貳段組:指定品勢:-高 麗 型、金 剛 
(11)參段組:指定品勢:-金 剛 型、太 白(含參段以上)
二、混合雙人品勢(兩人即可):
 1、國小低年級色帶組(幼稚園以上國小三年級以下):太極四章
 2、國小低年級黑帶組(幼稚園以上國小三年級以下):太極八章
 3、國小高年級色帶組: 太極四章
 4、國小高年級黑帶組: 太極八章
 5、國中色帶組:太極四章
 6、國中黑帶組:太極八章
 7、社會色帶組:太極四章
 8、社會黑帶組:太極八章
三、團體3人品勢(三人即可)
 1、國小低年級色帶組(幼稚園以上國小三年級以下):太極四章
 2、國小低年級黑帶組(幼稚園以上國小三年級以下):太極八章
 3、國小高年級色帶組: 太極四章
 4、國小高年級黑帶組: 太極八章
 5、國中色帶組:太極四章
 6、國中黑帶組:太極八章
 7、社會色帶組:太極四章
 8、社會黑帶組:太極八章
競技:區分二十組:
高中社會男子公開組、高中社會女子公開組(電子護具、護頭) 。
高中社會男子一般組、高中社會女子一般組(一般護具色帶)
國中男子組、 國中女子組電子護具組 (電子護具、護頭)
國中男子公開組、 國中女子組公開組 (一般護具黑帶)
國中男子一般組、 國中女子一般組(一般護具色帶) 
國小男子公開組、 國小女子公開組(一般護具黑帶)
幼稚園男子組  幼稚園女子組(色帶組)
國小男子一般低年級組、 國小女子一般低年級組一二年級(色帶組)
國小男子一般中年級組、 國小女子一般中年級組三四年級(色帶組)
國小男子一般高年級組、 國小女子一般高年級組五六年級(色帶組)
九、競賽方式:
1、比賽均採用世界跆拳道聯盟審定新制出版之國際跆拳道競賽規則。
2、量級區分如報名表附件。
3、採Dae do電子護具單淘汰制進行比賽、 少年組請自備面罩頭盔。
4、過磅時間:09月18日(星期五)14:00~16:00止。
             09月19日(星期六)07:00~08:00止。
5、09月19日(星期六)競技賽程 09月20(星期日)品勢賽程
十、評判方式:
(1)品勢
採用電子計分方式實施。
(2)競技
採Dae do電子護具系統,請自備電子襪。
十一、參賽資格:
1、本市及各縣市學校社團、道舘學生,並持有中華跆協及各縣市跆委會頒發之段級證者均可參加。           
2、需繳交參賽切結書,無繳交者禁止出賽。
3、參賽選手一律穿戴護腳背,牙套
十二、組隊方式:
1、以道舘或學校為單位組隊,如人數較多可區分A、B、C隊,唯團體成績以各區分隊別計算。
2、品勢雙人組:每隊二人,男女不拘。
3、品勢三人組:每隊三人,男女不拘。
十三、報名手續:
1、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9年9月04日22:00止(收件日)逾期概不受 理。

報名手續:本次比賽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為: http://heibow.com/apply/index.php 

請各單位先上網登錄帳號後始可進行網路報名,報名完成後請務必列印報名資料由教練簽名或蓋章連同報名資料(選手切結書、郵政劃撥收據影本)於109年09月4日(星期五)前寄至 高雄市岡山區協仁街69號 鄭志忠收(電話0938963655)以上報名資料於時限內未繳齊者,恕不受理參賽事宜。

2、報名費:競技一般護具500電子護具1000(含便當)
個人品勢400(不含便當)
雙人混合品勢每組700(不含便當)
三人混合品勢每組1000(不含便當)
3、秩序冊製作完成後均無退費
4、菁英組、公開組為黑帶組、一般組為色帶組
5、請於報名截止前匯入已完成報名手續(700)郵局帳號:0101554 - 0131567鄭志忠
十四、領隊會議及抽籤:
 1、第一次會議: 109年09月5日晚間九時整於(高雄市岡山區協仁街69號)舉行領隊會議及抽籤,如有單位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有異議,比賽當天領取比賽秩序冊。
 2、第二次會議:比賽當天領取比賽秩序冊。 
十五、大會裁判:由大會遴聘,另函發布。
十六、獎勵:
1、個人成績: 各組錄取成績前三名,各頒金、銀、銅獎牌乙面。
2、雙人品勢:各組錄取成績前三名,各頒金、銀、銅獎牌乙面。
3、三人品勢:各組錄取成績前三名,各頒金、銀、銅獎牌乙面。
4、團體成績: 每組依人數多寡取前四名(冠、亞、季、殿軍)各頒贈獎盃乙座。
競技團體成績計分法:
(1)每參加一名選手得一分(需取得參賽資格)。
(2)每勝一場得一分。
(3)每面金牌得七分。
(4)每面銀牌得三分。
(5)每面銅牌得一分。
PS:選手經報名審查合格註冊後,因故未參加比賽而棄權,對方選手經裁判判決獲勝後可得一分。
5、以各單位積分多寡決定優勝之團體名次,若積分相同,則以金、銀、銅牌數量多寡評定積分。
6、該量級如只有一人參賽者則頒獎牌、獎狀、不計團體成績分數。
十七、一般規則:
1、參加比賽人員,一律穿著中華跆協規定之道服參加開閉幕典禮。
2、比賽場地內除指導教練一名及當地比賽選手一名外,其餘人員不得逗留在指導席上參觀或助陣加油,違者依競賽規程有關條文主審有權力裁決該選手不合情宜之犯規行為,警告乙次。                             
3、嚴禁選手靜坐場內抗議申訴,以維護比賽秩序進行,如有違背規定,大會將不接受該項申訴,並取消該選手二年不得參加國內外各項比賽資格。
4、參加比賽選手憑【選手証】進場比賽,報到時交檢錄組登記檢查服裝是否穿戴整齊,於比賽時交檢錄組查驗,如比賽中遺失【選手証】則須於比賽前向競賽組提出申請補發後,始可出賽。
5、參加比賽選手應於賽前一小時到達比賽場地,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6、在比賽進行中如選手另一方棄權時,對方選手應進入場內由裁判宣判得勝後使算確定得勝,如勝方選手未按規定進入場內經裁判宣判獲勝,則視同棄權論。
十八、申訴:
1、大會設仲裁委員會,負責審判裁決競賽申訴案件。
2、比賽進行中,如有疑議得使用大會規定申訴書提出,抗議之教練需經領隊同意提交申訴書,並繳交新台幣3000元整,正式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仲裁委員會立即招開會議審理,並於下一場競賽開始前公佈審理結果。
3、仲裁委員會裁決賽程抗議事項之措施。
*如係嚴重而故意之誤判。
(1)更正錯誤。
(2)追究失職之裁判,並取消其裁判資格。
 *評分表之計算錯誤或競賽規則不熟悉,裁判疏忽之誤判。
(3)更正錯誤。
(4)追究失職之裁判並暫停一年其擔任全國性之競賽裁判權利。
4、仲裁委員會審理抗議事項之判決乃為最後之決定,不得再提出上訴。
5、凡未按大會規定提出申訴而阻礙競賽進行之運動選手及隊職員,均一律取消個人及團體所得之比賽成績。
6、比賽選手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前二十分鐘,檢附申訴書向大會評審委員會提出,如發現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者,除當場向裁判長報告外,同時仍應檢附申訴書向大會提出申訴,一經查明證實得取消個人及其所屬團體所獲得之成績。
7、比賽進行中任何一員均不得向裁判人員當面質詢,除不予以受理外,並視違規情節輕重得交大會仲裁委員會會議議處 。
十九、附則:
(1)本賽事係列入高雄區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高雄市競賽表現採計參考項目,尚須同時符合下列各項條件,方符合加分:
1.101學年度起,納入加分之核獎項目及人數,以不超過報名隊伍(人)1/3為限。  
2.須達6隊(至少3個不同單位)以上隊伍參賽。
3.各運動競賽之項目及組別需達3隊(人)以上參加。
(二) 比賽中不接受選手臨時加項測驗成績。
(三) 本次比賽已投保公共責任意外險,如需個人意外險請自行加保。
二十、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由大會召開會議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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