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參加「2024年世界中學生運動會」
跆拳道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
壹、 依據
教育部體育署113年4月19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130015526號函。
貳、 宗旨
為培育優秀青少年運動人才,促進學校國際文化體育交流,提昇我國青少年參加國際運動競賽競爭力,並拓展參與國際體育活動空間及增加國際能見度。特選拔國內中學生優秀跆拳道運動選手,參加國際學校體育總會(ISF)主辦之「2024年世界中學生運動會」,以爭取競賽佳績,為國爭光。
參、 組織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二、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高中體總)、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
三、 協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跆拳道委員會。
肆、 國際賽期程
一、 活動日期:113年10月21日至11月2日。
二、 活動地點:Manama/ Bahrain(麥納麥/巴林)。
伍、 國際賽參賽組別、項目、量級
一、對打項目:
(一) 男子組:-48公斤、-55公斤、-63公斤、-73公斤、+78公斤
(二) 女子組:-44公斤、-49公斤、-55公斤、-63公斤、-68公斤
二、 公認品勢項目:男子個人賽、女子個人賽、男女雙人賽。
三、 自由品勢項目:男子個人賽、女子個人賽、男女雙人賽。
陸、 代表隊人數
一、 對打:男生選手5人、女生選手5人、教練2人。
二、 公認品勢:男生選手1人、女生選手1人、教練1人。
三、 自由品勢:男生選手1人、女生選手1人、教練1人。
柒、 選拔賽內容
一、 對打
(一) 比賽日期:113年5月12日(星期日)。
(二) 比賽地點:新竹市立體育館(300新竹市東區公園路295號)。
(三) 抽籤會議:113年5月11日(星期六)假新竹市體育館舉行,未到者由「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代抽,不得異議。
(四) 比賽量級:
男子組量級 | 女子組量級 |
-48公斤 | -44公斤 |
-55公斤 | -49公斤 |
-63公斤 | -55公斤 |
-73公斤 | -63公斤 |
+78公斤 | -68公斤 |
(五) 選拔方式:
1. 依據世界跆拳道最新競賽規則辦理。
2. 比賽制度:採單淘汰制(前四強採雙敗淘汰制)。
3. 抽籤:依據以下所列賽事名稱之選手最佳成績排列種子籤前4名,並依下列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所列之各項賽事積分為依據,積分相同時依下列「最近一屆賽事名稱」序號順序決定籤號順序。
序號 | 最近一屆賽事名稱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1 | 世界青少年(國際賽) | 60 | 50 | 40 |
2 | 亞洲青少年(國際賽) | 60 | 50 | 40 |
3 | 世界少年(國際賽) | 60 | 50 | 40 |
4 | 亞洲少年(國際賽) | 60 | 50 | 40 |
5 | 世界中學生運動會/錦標賽 | 60 | 50 | 40 |
6 | 世界青少年國手 | 30 | * | * |
7 | 亞洲青少年國手 | 30 | * | * |
8 | 世界中學生運動會/錦標賽國手 | 30 | * | * |
9 | 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 | 25 | 23 | 20 |
10 | 總統盃、全國青少年錦標賽 | 20 | 15 | 10 |
二、 品勢
(一) 比賽日期:113年5月13日(星期一)。
(二) 比賽地點:新竹市立體育館(300新竹市東區公園路295號)。
(三) 比賽規則:採用世界跆拳道最新修訂頒布之品勢競賽規則實施。
(四) 比賽方式:
1. 公認品勢:採篩選制實施,大會於指定品勢(太極4、5、6、7、8章、高麗、金剛、太白)中,抽選其中2項品勢進行比賽,並依選手所得分數評定排名順序。
2.自由品勢:採篩選制實施。
(五) 選手須於113年5月12日下午3時於新竹市立體育館向大會辦理報到手續,下午3時30分於比賽場地召開領隊會議並抽選比賽品勢及出場順序。
三、 參加比賽應備妥蓋有112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正本(附有照片及學校戳章,未有照片者應另檢附有照片之身分證、健保卡、護照等法定證件)或其他經大會認可之學籍文件,以備查驗。未能提出者,不得參加比賽。
捌、 參賽資格
一、參賽年齡:民國96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者。
二、學籍:具我國國籍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取得全國公私立中等學校就讀學校學籍,且於113學年度取得全國公私立中等學校就讀學校學籍者(112學年度高三畢業生不得參加)。
三、資格限制:須具備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壹段以上資格者及具備以下任一賽事資格。
(一) 最近一屆世中運前3名、亞洲青年(青少年)錦標賽前3名或世界青年(青少年)錦標賽前3名。
(二) 2023年世界中學生跆拳道錦標賽前3名選手。
(三) 113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前3名選手。
(四) 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前2名選手
(五) 112年全國青少年跆拳道錦標賽前2名選手。
(六) 112年全國品勢錦標賽國中組及高中組前2名選手。
(七) 最近一屆國際正式跆拳道錦標賽國手。
四、 符合參賽資格之選手可自行選擇報名參賽量級,惟每位選手僅能報名一個項目(對打或公認品勢或自由品勢),不得兼報。
五、 每位選手報名時須報名1位教練。
六、 凡經教育部同意核備判處停止比賽權之運動員,至選拔賽前1日尚未恢復其權利者,不得報名參加。教練亦同。
玖、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3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 本比賽一律採取線上報名,請上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網站—會員專區—比賽服務網頁進行網路報名,相關說明請自行上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網站參閱(注意:證明文件一律線上上傳審核),報名表格須經學校核章。
三、 報名時所應備證件等缺少者,或資格不符合者予以退件。
壹拾、 代表隊產生方式
一、 對打:
(一) 選手:各量級冠軍選手為代表隊正選選手。
(二) 教練:由入選男、女選手人數分別加總計,選出較多選手者之教練且須具備依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之A級跆拳道教練資格或B級跆拳道教練資格經教育部專案同意者擔任代表隊教練(男、女子組教練各1人),若人數相等時,以A級跆拳道教練為優先,其次由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選訓委員會擇優遴定之。
二、 品勢:
(一)選手:
1.公認品勢(男、女各1位):第一名為代表隊正選選手。
2.自由品勢(男、女各1位):第一名為代表隊正選選手。
(二) 教練:公認品勢及自由品勢分別由各入選第一名男、女選手之具備依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之A級跆拳道教練資格或B級跆拳道教練資格經教育部專案同意者,就以下項次依序遴定之:
1.公認品勢及自由品勢各入選第一名男、女子選手之共同指導教練。
2.具A級跆拳道教練資格。
3.曾任國際正式賽事教練經歷較豐富者。
4.由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選訓委員會擇優遴定。
壹拾壹、 對打競賽規定
一、 選手須於競賽前一日下午1時30分於新竹市立體育館向大會辦理報到手續領取秩序冊,下午2時進行試磅,下午2時30分至3時30分進行正式過磅,過磅應以一次為限,但於規定的過磅時間內如體重不合格者准予在規定過磅時間內再次過磅,逾時則以棄權論之。選手過磅時男生以赤足及裸身著內褲為基準,女生以輕便服(運動內衣、底褲)為基準(依據WT最新競賽規則規定,青少年選手不得裸磅,准於規定體重加計0.1KG),各選手應攜帶「學生證」(蓋妥112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章以備查驗)過磅,逾時均以自動棄權論之。
二、 當日出賽運動員應全數到場進行隨機過磅,集合時間於領隊會議公布之,隨機過磅於比賽當日上午 8 點於競賽場地進行抽籤過磅,其比例由各量級參賽運動員人數決定,由電腦系統隨機抽出過磅名單。(超過32位運動員:抽選20%;17-32位運動員:抽選6位;9-16位運動員:抽選4位;4-8位運動員:抽選2位;少於4名運動員:不抽選。)體重範圍為運動員參賽量級上限5%,過磅以一次為限。未出席及未通過隨機過磅者,則判定失格。隨機過磅相關規定若有異動,以世界跆拳道聯盟公布之最新規則為準。
三、 參加比賽之男、女選手一律穿著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認可之道服,並自備護檔(陰)、護手肘、護腳脛、護手套、護牙套及Daedo Gen2電子襪等個人裝備。
四、 本選拔賽使用Daedo Gen2電子護具進行比賽,大會提供Daedo Gen2電子頭盔及電子護胸。
五、 懲戒:
(一) 比賽場地內除指導教練一名及當場比賽選手一名外,其他人員不得逗留在指導席上參觀或助陣加油,違者依世界跆拳道聯盟最新競賽規則有關條文主審有權力裁決該選手不合情宜之犯規行為,扣分乙次。
(二) 嚴禁選手靜坐場內抗議申訴,以維護比賽秩序進行,如有違反規定,將不接受該項申訴,並禁止選手及教練參加高中體總所舉辦之下一屆世界中學生運動會跆拳道選拔賽參賽權,並報請其所屬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議處,副知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
六、 參加比賽選手憑「學生證」(蓋妥112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章以備查驗)或在學證明正本或其他經大會認可之學籍文件進場比賽。報到時交檢錄組登記檢查裝備,於比賽時交檢錄組查驗,未能提出者,不得參加比賽。
七、在比賽進行中如選手另一方棄權時,對方選手應進入場內由主審宣判得勝後始算確定得勝,如勝方選手未按規定進入場內經主審宣判獲勝,則視同棄權論。(對手過磅未通過者,則不用上場判定)
壹拾貳、 放棄參賽罰則
經獲選為代表隊之選手及教練不得放棄參賽(經核定者及具必要事由經高中體總選訓委員會同意者除外),否則停止選手及教練參加高中體總所舉辦之下一屆世界中學生運動會跆拳道選拔賽參賽權,並報請其所屬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議處,副知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
壹拾參、 申訴
一、 有關選手資格問題,應於賽前或事實發生時提出;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應依據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頒佈之最新跆拳道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 若現行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頒佈之最新跆拳道規則無明文規定者,則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章併同保證金新臺幣3,000元整,向大會提出;不得以口頭提出,未依規定提出時,不予受理。如理由未成立時,得沒收其保證金,作為大會行政費用。
壹拾肆、 代表隊集訓
一、 參訓人員:選手14人、教練4人,合計18人。
二、 集訓期程:113年10月6日至10月20日,計15日。(暫訂)
三、 集訓地點:由代表隊教練訂定之。
四、 訓練計畫:由代表隊教練擬訂後,提經本會審查,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
五、 集訓會議:
(一) 時間:113年7月,時間另訂之。
(二) 地點:體育聯合辦公大樓。
六、 凡獲選為「2024年世界中學生運動會」代表隊職隊員者,於集訓期間無故缺席者,經高中體總選訓委員會委員審查,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取消其代表資格,副知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
壹拾伍、 活動經費
一、 集訓:由教育部體育署委辦之集訓經費項下支應。
二、 參賽:代表隊職隊員保險、服裝、機票、簽證等費用由教育部體育署委辦之經費項下支應;個人之護照申辦費由參賽人員自行負擔。
壹拾陸、 附則
一、 出國期間:113年10月21日至11月2日。
二、 參賽期間除競賽外,需參加開幕、文化活動及閉幕,並應於返國後1個月內提交返國報告書。
三、 凡參加世界中學生運動會跆拳道代表隊選拔、集訓及國際賽期間之運動禁藥管制依「運動禁藥管制辦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參加運動競賽之運動員應接受運動禁藥檢測;拒絕接受檢測或經檢測證實違規用藥者,取消其參賽成績及所得之獎勵。參賽選手如須使用禁用清單所列藥物作為治療用途者,依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治療用途豁免申請及審查要點辦理。
四、 活動期間(含選拔、集訓及國際賽)所有職隊員應自行安排健康檢查,確認健康情況適合參與活動,若有因隱瞞個人健康情況而致意外發生時,概由當事人自行負一切相關責任。
五、 凡獲選代表參賽人員須備妥個人護照、英文學籍證明文件、學校同意書、出國同意書、個人基本資料調查表、ISF同意書(個資、肖像權使用及反運動禁藥)各1份、兩吋個人相片電子檔案及其他辦理簽證所需之文件,並於規定之期限內繳交高中體總辦理出國手續,如有延誤情形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六、 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於選拔賽期間辦理意外險(每人新臺幣300萬元)、意外傷害險(每人新臺幣10萬元)及公共意外責任險(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3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1,500萬元、每一事故財務損失新臺幣200萬元、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3,400萬元)。
七、 獲選為代表隊職員,於活動期間所衍生之代課鐘點等費用,由原單位支付。
八、 代表隊職隊員於出國參賽期間須統一穿著由高中體總提供之團服及比賽服參與正式賽會活動。
九、 本活動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承辦人: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電話:(02)2872-0780;
電子信箱:info.tpetkd@gmail.com
壹拾柒、 本競賽規程經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選訓委員會及高中體總選訓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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