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1年第二十九屆全國少年跆拳道錦標賽

2022-08-24T08:00:00 ~ 2022-08-27T18:00:00

中華民國111年第二十九屆全國少年跆拳道錦標賽
競賽規程

壹、宗 旨:為推行全民體育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奮發蓬勃積極進取之精神,奠定跆拳道運動往下紮根之基礎,提昇其技術水準。

貳、依 據:本規程經 鈞署 111 年 2 月 16 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110005904 號暨 111 年 7 月 29 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110027888 號函備查。

參、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南投縣政府、南投縣體育會

肆、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

伍、承辦單位:南投縣體育會跆拳道委員會

陸、協辦單位:南投縣立中興國民中學、南投縣南投市公所、南投縣立延和國民中學

柒、競賽日期:111 年 8 月 24 日~8 月 27 日共四天

捌、競賽地點:南投縣立中興國民中學(540 南投市內興里新興路 309 號)

玖、競賽組別:男子組 12 量級,女子組 12 量級(體重區分如附表一)。

壹拾、選手資格:

一、年齡:中華民國 98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之本國少年。

二、參賽選手須設籍代表單位之縣市或就讀該縣市之學校並具有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壹段以上資格者。

壹拾壹、組隊方式:

一、以各縣市選拔入選之學校或縣市、道館等名稱組隊參賽。

二、直轄市可組 2 隊,其他縣市各組 1 隊參賽,每隊每量級以參加一名選手為限。(男、女隊分開計)。

三、承辦縣市可再組派 1 隊參賽(直轄市除外)。

壹拾貳、報名手續: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8 月 21 日止,逾期概不受理。

二、報名費:每隊新台幣 3,200 元(男、女隊分開計) (縣市代表隊若人數不足 6 人時可以以個人繳費每人新台幣 600元整,但該縣市不計團體成績)請於線上報名時繳納報名費(未線上繳費者無法完成報名)。

三、本比賽一律採取線上報名,請上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網站—會員專區—比賽服務網頁進行網路報名,相關說明請自行上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網站參閱(注意:證明文件一律線上上傳審核,請將切結書、戶籍謄本或在學證明(學生證)拍照上傳)。

四、相關說明事項請自行上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網站參閱。

五、選手報名時所提資料,如有偽造不實者,經檢舉查明屬實,除教練、選手負其責任外,同時取消該選手所獲成績,所屬單位將以偽造文書提報有關單位議處。 

六、已報名單位如未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保險費及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本賽事不接受選手個人退款)。

壹拾參、報到及領隊會議:

一、民國 111 年 8 月 24 日上午 11 時假比賽場地(南投縣立中興國民中學)辦理報到,並領取秩序冊等參賽資料。

二、民國 111 年 8 月 24 日下午 1 時假比賽場地(南投縣立中興國民中學)舉行領隊會議。

壹拾肆、過磅及抽籤:

一、每日下午 1 時 30 分在比賽場地提供大會指定之磅秤供選手自行試磅,下午 2 時~4 時隔日賽程選手正式過磅。

二、過磅應為一次,若選手第一次過磅沒有通過,可在限制時間內再過磅一次,逾時則以棄權論之。

三、選手過磅時男生以赤足及裸身著短褲為基準,女生以輕便服為基準,各選手應攜帶【選手證】過磅,逾時均以自動棄權論之。

四、依據世界跆拳道競賽規程規定,少年組選手不可裸磅,但放寬 0.1 公斤之體重上限。

五、每日過磅完畢後,立即於現場進行電子抽籤。

壹拾伍、競賽規則:

一、採用世界跆拳道(World Taekwondo)2021 年頒佈之最新競賽規則實施。

二、本次競賽採用傳統護具及面罩式頭盔進行比賽(面罩式頭盔由大會提供),其餘裝備(護胸 、護檔(陰)、護手肘、護腳脛、護腳背、護手套及護牙套等)由選手自行準備。

三、本次競賽採單敗淘汰賽制進行比賽,比賽時間三回合每回合 1 分 30 秒中間休息 30 秒,三回合競賽時間終了如果雙方分數平手將進行第四回合一分鐘之黃金得分賽制決定勝負。

壹拾陸、大會裁判:由本協會選聘,另函發布之。

壹拾柒、獎勵:

一、個人成績:各組各量級錄取成績前八名(第三名、第五名、第七名成績採並列計算,五、七名之名賽次採一回合之黃金得分賽)各量級成績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第五、七名頒發獎狀。

二、團體成績:

(一)每隊須報 算團體成績

(二)每組錄取成績前四名之單位頒發獎盃乙座及獎狀乙紙。

(三)團體成績之計算以該單位所獲金牌數量最多者為優勝,若金牌數相同,則依序以銀牌、銅牌數量之多寡評定。若金牌、銀牌、銅牌數量皆相同時,則以金牌量級較輕者為優勝。

壹拾捌、懲戒:

一、警告:凡本會會員於競賽中有下列情事者,一律予以警告處罰。

(一)裁判員在同場次競賽中連續判決二次以上錯誤,經競賽管理委員會審定者。

(二)教練或選手在競賽場中,有不雅行為者。

(三)教練或選手無正當理由在競賽進行中,向裁判提出抗議者。

二、停權:具有下列情事者,停止本次比賽後續賽程一切權利並交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議處。

(一)教練或選手連續遭到警告三次,仍不知悔改者。

(二)教練或選手在會場以言行擾亂會場秩序者。

(三)教練或選手對大會會員粗鄙言行及暴力行為者。

(四)教練或選手在大會場內,以惡劣言行,表示抗議者。

(五)在競賽中,裁判集體舞弊,妨害公正判決,經競賽管理委員會審議確定者。

(六)競賽進行中,選手故意拒絕出場,或唆使別人拒絕出場,經查屬實者。

(七)競賽中,令不合格選手出賽之教練,及該與賽選手。

(八)比賽中,拒絕大會安排之合法裁判者。

(九)競賽中,未經大會認定而私自更改選手成績者。

壹拾玖、申 訴:

一、依據世界跆拳道(World Taekwondo)競賽規則辦理。

二、凡未按大會規定提出申訴而阻礙競賽進行之運動選手及隊職員,均一律取消個人之比賽成績,交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議處。

三、對運動選手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前十五分鐘,檢附申訴書向競賽管理委員會提出。

四、 如發現冒名頂替者,除當場向裁判報告外,同時仍應繳交申訴金 3000元及檢附申訴書向大會提出申訴,一經查明證實得取消個人比賽之成績。

貳拾、 一般規定:

一、比賽場地內除指導教練 1 名及比賽選手 1 名外,其他人員不得逗留在指導席上參觀或助陣加油,違者依競賽規程有關條文主審有權力裁決該選手不合情宜之犯規行為,警告乙次。

二、嚴禁選手靜坐場內抗議申訴,以維護比賽秩序進行,如有違背規定,大會將不接受該項申訴,並禁止該選手 2 年不得參加國內比賽資格。

三、參加比賽選手憑【選手證】進場比賽,報到時交檢錄組登記檢查服裝,於比賽時交記錄組查驗,如比賽中遺失【選手證】則需於比賽前向競賽組提出申請補發後始可出賽(工本費 300 元)

四、在比賽進行中如選手另一方棄權時,對方選手應進入場內由主審宣判得5勝後始算確定得勝,如勝方選手未按規定進入場內經主審宣判獲勝,則視同棄權論。(對手過磅未通過者,則不用上場判定)

五、參加比賽一切經費各隊自理,並請自備隊旗,以備開(閉)幕典禮使用。

六、比賽中任何一員均不得向裁判人員當面質詢,除不予受理外,並視違規情節輕重得交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議處。

七、比賽期間大會投保【公共意外險】及【選手人身保險】,如需增加者請各單位自行投保。

貳拾壹、個人報名資料及賽場之人物攝影僅供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辦理 111 年第二十九屆全國少年跆拳道錦標賽使用不得移作他用或做商業用途使用。

貳拾貳、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選手注意事項

1. 參與協會舉辦賽事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2. 參與協會舉辦賽事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3. 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 8 月 4 日。

二、禁用清單(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三、採樣流程(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四、其他藥管規定(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貳拾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疫期間請隨時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專區查詢相關資訊,或撥打防疫專線 1922 或 0800-001922 洽詢,並請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政策,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貳拾肆、本賽事期間遭遇不當性騷擾申訴管道:電 話:(02)2872-0780~16傳 真:02-2873-2246電子信箱:info.tpetkd@gmail.com貳拾伍、本辦法呈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由大會召開會議修正之,並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

線上服務窗口line id:@942bxkiq(請加上@)洽詢報名系統操作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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