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須知
使用單位帳號申請使用須知
- 1.本帳號用於協會會員管理使用,提出申請後須審核後方能成為會員,非可直接參與協會作業者請勿申請,避免造成爭議。
- 2.所有會員資格將於協會審核後方能使用,如非正式會員僅提供檢視功能。
- 3.所有會員於繳交當年會費後方能參與協會的會員投票、講習報名、賽事報名。
- 4.個人會員請以身分證申請,團體會員申請後協會會核發統一帳號,一個團體一個代表帳號。
- 5.申請人員與選手的相關資訊,僅會用於協會作業需要使用,不會用於其他用途。
- 6.所有作業辦法依照"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會員入會說明"相關規定實施。
- 7.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繫服務窗口,點擊右下角Line。
- 8.忘記帳號:個人會員帳號為身分證,團體/道館/社團會員請於線上客服詢問(需先確認基本資料)。
- 9.團體會員帳號清冊 下載
- 10.會員會費繳費方式 下載
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
會員入會說明
加入資格:
1. 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需年滿二十歲,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個人會員。
2. 學生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未滿二十歲,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個人會員。
3. 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之下列機構或團體,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團體會員。團體會員包含:各縣市跆拳道委員(協)會,跆拳道運動相關組織,道館、學校社團,訓練站或訓練中心等,會員權益與義務如下:
(1) 會員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準會員除外)
(2) 會員有繳納會費之義務:會員未繳納會費者,不得享有會員權利,連續二年未繳納會費者,視為自動退會。
(3)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之義務:會員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本會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4) 會員(會員代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出會:
1) 死亡。
2) 喪失會員資格者。
3) 連續兩年未繳會費者
4) 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除名者。
4. 會員得以書面向本會聲明退會,除其未具理監事或工作人員資格者,於聲明書達到本會時即生效外,其餘應於書面敘明理由,送理事會審定確認。
5. 會員經出會、退會或停權處分,如欲申請復會或復權時,除有正當理由者外,應繳清前所積欠之會費。會員經出會或退會,已繳納之各項費用不予退還。費用說明如下:
會員名稱 |
須繳納費用 |
備註 |
個人會員 |
入會費:500元 常年會費:300元 |
1. 年滿20歲 2. 入會時總共繳納800元 |
準會員 |
入會費:500元 常年會費:200元 |
1. 未滿20歲 2. 入會時總共繳納700元 |
第一類團體會員 學校社團,訓練站,跆拳道相關團體 |
入會費:500元 常年會費:1000元 |
入會時總共繳納1500元 |
第二類團體會員 道館、訓練站、 訓練中心 |
入會費:3000元 常年會費:2,000元 |
入會時總共繳納5000元 |
說明:入會費在入會時繳納一次即可。
(第一年繳納入會費+常年會費;第二年後繳納常年會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