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亞洲跆拳道錦標賽暨名古屋亞運資格賽
(對打)代表隊選拔賽選拔辦法
壹、 目的:為促進國際體育交流,提升跆拳道運動技術,選拔優秀選手參加
2026年亞洲跆拳道錦標賽(對打)暨2026年第20屆愛知名古屋
亞運會跆拳道資格賽。
貳、 依據:本選拔辦法經運動部中華民國115年2月12日運競(四)字第1150004353
號函備查。
參、 指導單位:運動部、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宜蘭縣政府。
肆、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
伍、 承辦單位:宜蘭縣體育會跆拳道委員會。
陸、 協辦單位:待定。
柒、 選拔日期:115年4月6日至4月8日(共計3天)。
捌、 選拔地點:宜蘭運動公園體育館(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玖、 選拔組別:
量級 | 男子組體重 | 量級 | 女子組體重 |
54公斤級 | 54.0公斤以下 | 46公斤級 | 46.0公斤以下 |
58公斤級 | 54.1~58.0公斤 | 49公斤級 | 46.1~49.0公斤 |
63公斤級 | 58.1~63.0公斤 | 53公斤級 | 49.1~53.0公斤 |
68公斤級 | 63.1~68.0公斤 | 57公斤級 | 53.1~57.0公斤 |
74公斤級 | 68.1~74.0公斤 | 62公斤級 | 57.1~62.0公斤 |
80公斤級 | 74.1~80.0公斤 | 67公斤級 | 62.1~67.0公斤 |
87公斤級 | 80.1~87.0公斤 | 73公斤級 | 67.1~73.0公斤 |
87公斤以上級 | 87.1公斤以上 | 73公斤以上級 | 73.1公斤以上 |
壹拾、 報名資格:
一、選手:
1.須具備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核發之一段以上段證和國際段位一段以上。
2.須為200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隊職員:各單位報名需填寫領隊、教練、隨隊防護員及管理等名額。
三、男子組58公斤級、68公斤級、80公斤級及87公斤以上級以及女子組49公斤級、57公斤級、67公斤級、73公斤以上級以上共八個量級依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第13屆第39次選訓會議決議依亞洲運動會決選第一名為當然選手,不開放選拔。
四、依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第13屆第39次選訓會議決議,以下男、女子組各四個量級辦理選拔:
1.男子組:54公斤級、63公斤級、74公斤級及87公斤級。
2.女子組:46公斤級、53公斤級、62公斤級及73公斤級。
壹拾壹、 組隊方式:以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登記有案之社團、道館及公私立學校
為組隊單位參賽。
壹拾貳、 報名方式及手續: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11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費:新台幣1,200元(皆含選手個人人身保險)。
三、本賽事 (請至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網站—會員專區—比賽服務會員專區—比賽服務網頁進行網路報名,相關說明請自行上協會網站參閱
(注意:證明文件一律線上上傳審核,請將切結書拍照上傳)。
四、選手報名時所提資料,如有偽造不實者,經檢舉查明屬實,除教練、選手負其責任外,同時取消該選手所獲成績,所屬單位將以偽造文書提報有關單位議處。
五、報名完成繳費後,如因個人因素欲取消報名者須於2月27日(星期五)前向本會競賽組提出紙本申請(請上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網站-表格下載-退費申請表格),所繳費用於扣除行政等必要費用後餘額退還,逾期不受理退費申請。
壹拾參、 比賽方式及規定:
一、 採世界跆拳道聯盟公布之最新規則實施。
二、 符合參賽資格之男、女選手,可自行選擇報名參賽量級。
三、 採單敗淘汰制進行比賽。
四、 本選拔賽使用KPNP電子護具進行比賽,電子頭盔及電子護胸由大會提供。
五、 參加比賽之男、女選手一律穿著全國跆協認可之競技道服,並自備護檔(陰)、護手肘、護腳脛、護手套、護牙套及KPNP電子襪等個人裝備。
六、 榮獲最近一屆錦標賽或運動會賽事成績,將依最佳成績排列種子籤並於線上報名時附上成績證明附件(成績採計以最優的2次賽事為主,各量級取前6名,同積分依賽會名稱排序,若積分及賽會名稱排序相同時以抽籤決定)。
賽事種類 | 賽事名稱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國際賽 | 奧運會 | 200 | 160 | 100 |
世錦賽 | 140 | 100 | 80 | |
青年奧運會 | 100 | 80 | 60 | |
世大運 | 40 | 30 | 20 | |
亞錦賽 | 20 | 18 | 16 | |
世界青年 | 70 | 50 | 30 | |
亞洲青年 | 18 | 16 | 14 | |
亞運 | 40 | 30 | 20 | |
選拔賽 當選國手 | 奧運會 | 30 | * | * |
亞運、世錦、亞錦國手 | 15 | * | * | |
世大運 | 14 | * | * | |
世界青年 | 7 | * | * | |
亞洲青年 | 7 | * | * | |
國內 全國性賽事 | 全國運動會 | 14 | 12 | 10 |
全大運 | 10 | 8 | 6 | |
全中運(高中組) | 10 | 8 | 6 | |
總統盃(青年組) | 7 | 6 | 5 |
壹拾肆、 獎勵:
一、本賽事各量級分別錄取成績前三名各頒發獎狀一紙。
二、國家代表隊錄取名額:
1. 各量級第一名之選手當選2026亞洲跆拳道錦標賽(對打)國家代表隊選手。
2. 獲選為代表隊之選手由協會頒發國家代表對當選證書一紙,當選國家代表隊選手,必須參加本會集中訓練(集訓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未能配合者,以自動棄權論,由後補選手依序遞補。
3. 獲選為代表隊之選手如於該賽事報名截止前因故(如受傷)無法參賽者,則由候補選手依成績遞補之。
4. 依據「2026年第20屆愛知名古屋亞運會跆拳道資格賽計畫」規定,2026年亞洲跆拳道錦標賽(對打)中,經大會官方認證後,始取得該亞運會量級之國家參賽資格;前揭取得國家參賽資格之選手,如非屬亞運會-決選前兩名之培訓選手,得以外卡身分,於返國後參加亞運會選拔賽之總決選。
5.國家代表隊教練由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選訓委員會依入選代表隊選手轄
屬單位人數排序,遴薦5位教練聘任之(須具備依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
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之A級跆拳道教練資格並須持有L2國際教練證
者)。
6. 教練、選手之替換須經本會115年選訓小組討論審議後,提報運動部行之。
7. 入選國家代表隊之教練、選手已切結書確認後,未能參加集訓或違反集訓相關規定者,送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壹拾伍、 領隊會議報到、過磅及抽籤:
一、於115年4月6日(星期一)下午2時假比賽場地辦理報到手續並領取秩序冊。
二、領隊會議於115年4月6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假比賽場地舉行。
三、於115年4月6日下午2時於比賽場地提供磅秤供參賽選手進行試磅,並於下午2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進行隔日賽程之選手正式過磅,過磅結束後進行抽籤。過磅時如體重不合格者准予在規定過磅時間內再次過磅,逾時則以棄權論之,選手過磅時男生以赤足及裸身著內褲為基準,女生以著運動內衣及短褲為基準。
四、各選手應攜帶【參賽證】參加過磅,逾時均以自動棄權論之。
五、當日賽程選手須於當日上午8時進行抽磅,所有選手均須參加抽磅,無故點名未到者以棄權論。
六、本次大會相關規定或修正事項,於領隊會議時宣佈並公告於本會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壹拾陸、 一般規定:
一、比賽期間若違犯大會相關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警告、停權處分。
二、參加比賽選手憑【參賽證】進場比賽,報到時交檢錄組登記檢查服裝,於比賽時交記錄組查驗,如比賽中遺失【參賽證】則需於比賽前向競賽組提出申請補發後始可出賽(酌收工本費300元)。
三、比賽期間大會投保【公共意外險】及【選手人身保險】,如需增加者請各單位自行投保。
四、比賽選手進入四強賽之指導教練,需穿著正式服裝(西裝外套、西褲及休閒鞋或皮鞋),始可進場指導。
壹拾柒、 申 訴:
一、依據世界跆拳道聯盟(WorldTaekwondo)競賽規則辦理。
二、凡未按大會規定提出申訴而阻礙競賽進行之運動選手及隊職員,均一律取消個人之比賽成績,交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議處。
三、對運動選手資格之申訴應於當日賽程開賽前15分鐘,檢附申訴書及繳交申訴金5,000元向競賽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一經查明證實得取消其個人比賽之成績,申訴成功者退還保證金,反之則沒收保證金。
壹拾捌、 懲戒:
一、警告:凡本會會員於競賽中有下列情事者,一律予以警告處罰。
(一). 裁判員在同場次競賽中連續判決2次以上錯誤,經競賽管理委員會審定者。
(二). 教練或選手在競賽場中,有不雅行為者。
(三). 教練或選手無正當理由在競賽進行中,向裁判提出抗議者。
二、停權:具有下列情事者,停止本次比賽後續賽程一切權利並交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議處。
(一).教練或選手連續遭到警告三次,仍不知悔改者。
(二).教練或選手在會場以言行擾亂會場秩序者。
(三).教練或選手對大會會員粗鄙言行及暴力行為者。
(四).教練或選手在大會場內,以惡劣言行,表示抗議者。
(五).在競賽中,裁判集體舞弊,妨害公正判決,經競賽管理委員會審議確定者。
(六).競賽進行中,選手故意拒絕出場,或唆使別人拒絕出場,經查屬實者。
(七).競賽中,令不合格選手出賽之教練,及該與賽選手。
(八).比賽中,拒絕大會安排之合法裁判者。
(九).競賽中,未經大會認定而私自更改選手成績者。
壹拾玖、 代表隊集訓內容:
一、參訓人員:對打選手16人、教練5人、防護員2人,合計19人。
二、集訓期程:待定。
三、實施地點:由代表隊教練訂定之。
四、凡獲選為「2026亞洲跆拳道錦標賽(對打)」代表隊職隊員者,均須簽立切結書乙份,於集訓期間無故缺席者,經選訓委員會委員審查,報請運動部取消其代表資格。
貳拾、 活動經費:
一、 選拔賽:參賽隊伍所需一切費用由參賽隊伍自行負擔。
二、 集訓及參賽:由運動部核定之經費及本會經費支應;個人之護照申辦費由參賽人員自行負擔。
貳拾壹、 附則:
一、出返國期間:115年 5月15日至5月22日(暫定)。
二、比賽日期:115年5月19日至5月21日。
三、出國地點:蒙古-烏蘭巴托。
四、返國後1個月內需提交返國報告書。
五、凡參加2026亞洲跆拳道錦標賽(對打)選拔、集訓及國際賽期間之運
動禁藥管制依「運動禁藥管制辦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參加運動競賽之運動員應接受運動禁藥檢測;拒絕接受檢測或經檢測證實違規用藥者,取消其參賽成績及所得之獎勵。參賽選手如須使用禁用清單所列藥物作為治療用途者,依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治療用途豁免申請及審查要點辦理。
貳拾貳、 本報名資料僅供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辦理2026亞洲跆拳道錦標賽暨名古屋
亞運資格賽(對打)代表隊選拔賽使用,不得作為其他用途。
貳拾參、 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依據「國家運動禁藥管制規則(NADR)」,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屬於國家級運動員,皆可能接受藥檢。
二、依據「治療用途豁免國際標準(ISTUE)」,國家級運動員因治療用途欲使用禁用物質或方法前,應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提出「治療用途豁免(TUE)」申請,取得核可後方可使用。
(一)使用「隨時禁用(賽內與賽外)物質或方法(S1~S5、M1~M3、P1)」:
無論是否參賽,應儘速提出申請。尚未申請者,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
提出。
(二)賽內期 〔指運動員表定參賽之前一日的午夜前(23:59)起算直到比
賽與檢體採集流程結束為止〕使用「限賽內禁用物質(S6~S9、P1)」: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三)符合特殊情況時(如:緊急醫療等)得於使用後提出回溯性TUE申請
或申請截止日期後提出申請,詳見下方「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知」。
三、 本次賽事TUE申請截止日期為3月8日。
四、 運動禁藥相關內容:
(一).禁用清單(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二).治療用途豁免申請(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五).其他藥管規定
(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貳拾肆、 本賽事期間遭遇不當性騷擾申訴管道:
電 話:(02)2872-0780~1
傳 真:02-2873-2246
貳拾伍、 本辦法經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第13屆第37次選訓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報
請運動部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由大會召
開選訓會議修正之,並報運動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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