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個人申請帳號

使用須知

使用單位帳號申請使用須知

  • 1.本帳號用於協會會員管理使用,提出申請後須審核後方能成為會員,非可直接參與協會作業者請勿申請,避免造成爭議。
  • 2.所有會員資格將於協會審核後方能使用,如非正式會員僅提供檢視功能。
  • 3.所有會員於繳交當年會費後方能參與協會的會員投票、講習報名、賽事報名。
  • 4.個人會員請以身分證申請,團體會員申請後協會會核發統一帳號,一個團體一個代表帳號。
  • 5.申請人員與選手的相關資訊,僅會用於協會作業需要使用,不會用於其他用途。
  • 6.所有作業辦法依照"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會員入會說明"相關規定實施。
  • 7.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繫服務窗口,點擊右下角Line。
  • 8.忘記帳號:個人會員帳號為身分證,團體/道館/社團會員請於線上客服詢問(需先確認基本資料)。
  • 9.團體會員帳號清冊 下載
  • 10.繳費說明 下載

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

會員入會說明

  加入資格:

1.  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需年滿二十歲,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個人會員。

2.  學生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未滿二十歲,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個人會員。

3.     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之下列機構或團體,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團體會員。團體會員包含:各縣市跆拳道委員()會,跆拳道運動相關組織,道館、學校社團,訓練站或訓練中心等,會員權益與義務如下:

(1)   會員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準會員除外)

(2)   會員有繳納會費之義務:會員未繳納會費者,不得享有會員權利,連續二年未繳納會費者,視為自動退會。

(3)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之義務:會員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本會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4)   會員(會員代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出會:

1)   死亡。

2)   喪失會員資格者。

3)   連續兩年未繳會費者

4)   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除名者。

4.  會員得以書面向本會聲明退會,除其未具理監事或工作人員資格者,於聲明書達到本會時即生效外,其餘應於書面敘明理由,送理事會審定確認。

5.  會員經出會、退會或停權處分,如欲申請復會或復權時,除有正當理由者外,應繳清前所積欠之會費。會員經出會或退會,已繳納之各項費用不予退還。費用說明如下:

會員名稱

須繳納費用

備註

個人會員

入會費:500

常年會費:300

1.  年滿20

2.  入會時總共繳納800

準會員

入會費:500

常年會費:200

1.  未滿20

2.  入會時總共繳納700

第一類團體會員

學校社團,訓練站,跆拳道相關團體

入會費:500

常年會費:1000

入會時總共繳納1500

第二類團體會員

道館、訓練站、

訓練中心

入會費:3000

常年會費:2,000

入會時總共繳納5000

說明:入會費在入會時繳納一次即可。

(第一年繳納入會費+常年會費;第二年後繳納常年會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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