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08 年總統盃全國拳擊錦標賽競賽

2019-12-02T08:00:00 ~ 2019-12-07T18:00:00

中華民國 108 年總統盃全國拳擊錦標賽競賽規程(草案) 

本會選訓委員會 108 年 8 月 31 日第 12 屆 17 次討論通過實施                                  

本會選訓委員會 108 年 11 月 23 日第 12 屆 19 次修正通過實施 

一、依    據:教育部體育署  108 年 11 月 04 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080038495號函辦理。 

二、主    旨:為推展全民體育運動,提升拳擊運動參與運動人口,從訓練中科學選材,

                     從競賽中培育青年選手實戰技能,計畫培訓成為國家優質的運動員。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教育部體育署、新竹市政府、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拳擊協會。 

五、協辦單位:新竹市政府警察局、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新竹市政府衛生局、新竹市體育會拳擊委員會。 

六、比賽日期: 

(一)國中組及高中組:108 年 12 月 2 日至 12 月 7 日,共 6 天。 

(二)社會組:108 年 12 月 4 日至 12 月 7 日,共 4 天。 

七、比賽地點:新竹市立體育館《300 新竹市東區公園路 295 號》。 

八、賽事期程表: 

日期 時間/活動項目 

12/1(日) 

17:00 所有組別(含社會組)賽程抽籤及教練技術會議 

地點:新竹市立體育館 

12/2(一) 

08:00-09:00 國高中組體檢過磅(當日比賽選手) 

10:30 裁判會議 

11:00 開幕典禮 

12:00 開始比賽 

12/3(二)- 12/7(六) 

08:00-09:00 體檢過磅(含 12/4 起社會組)等當日比賽選手。 

12/7 社會組決賽頒獎典禮將隨同賽程一併進行。 

註:社會組大會視參賽人數,得提前或延後一日決賽。 

備註 

    社會男子組、女子組若報名人數超過預期人數時,本會將預定把比賽日期提前至 12/3 舉行

九、參賽資格:限中華民國國籍 

(一)學籍規定:高中組(含同等學歷專一至專三生)和國中組運動員,以 108 學年度

當學期完成註冊,在學且設有學籍之學生為限。 

(二)年齡規定: 

1.國中組:以民國 93 年至 96 年出生者為限。 

2.高中組:以民國 90 年至 94 年出生者為限。 

3.社會組:以民國 69 年至民國 90 年出生者為限。 

(三)選手證: 

1.凡經中華民國拳擊協會審查合格,並領有中華民國拳擊協會所發之拳擊選手手冊者,始可報名參賽;

  未領有手冊及過期者,應於賽前即早辦理,賽前前一週及比賽期間概不受理申請。 

2.手冊過期、借用或自行塗改變造者、經檢舉或裁判員發覺立即報請裁判長核准取消競賽資格,並送本會紀律委員會辦理。 

(四)會員資格: 

1.參賽單位、選手需需為本會團體或個人會員,教練需為本會個人會員。 

2.個人會員、團體會員須完成當年度本會會員年費,若未完成不具參賽資格。 

十、參賽細則: 

(一)選手應自備護檔、繃帶、牙墊、及紅藍色比賽服裝各乙套,裝備不齊者,大會有權取消其比賽資格。 

(二)參賽期間選手膳、宿、交通及安全均自行負責。 

(三)教練技術會議暨賽程抽籤事宜: 

1.時間:108 年 12 月 1 日(星期日),下午 5 時召開,並進行所有組別賽程抽籤;抽籤時請各隊至少一人參與,

              以避免選手權益受損。(未準時出席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各教練應注意有無選手遺漏登記,否則自行負責,不予重新抽籤)。 

2.地點:新竹市立體育館。(300 新竹市東區公園路 295 號) 

十一、報名事宜:

 (一) 高中組和國中組僅能以學校為單位報名,不得跨校組隊,且各組別各量級僅 限報名一人,社會組可自由組隊報名,

        且各組別各量級限報名兩人,若有違反,取消該單位該量級參賽資格。

 (二) 以團體會員方式報名者,請確實註記代表團體單位名稱;以個人會員方式報 名者,高中組和國中組只能以學校為單位,

        社會組得以個人為單位報名,若有違反,取消該單位該量級報名資格。 

(三)以個人名義報名社會組之選手不得兼任領隊、管理、教練等職務。 

(四)報名即確定比賽量級,賽中將不得變更,否則以失格論;若經查確為資格不 符,大會將保有權利取消該選手之報名資格;

      欲參賽之隊伍請確實填寫選手報名資料,避免因未符資格而失格,影響選手相關權益。 

(五)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參賽單位至本會官網首頁連結進行報名登入作業,(http://tinyurl.com/y58fk7nn)。 

(六)報名費繳交事宜: 

1.每人新臺幣陸佰元整, 「如未於報名截止日前繳交完畢,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保險費由協會統一辦理,因保險法將十多項競技運動(含拳擊)列入排外責任,

保險費用依保險公司規定收取,並將保險費反映於報名費上)。 

2.收費方式:可至本會繳費或透過銀行匯款方式(需註記報名單位)進行繳費。 

(1)本會地址:10489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 號 5 樓 505 室 

(2)銀行:台北富邦南京東路分行   帳號:307102006443       

            銀行代號:012   戶名:中華民國拳擊協會 李武男

(3)本會電話:02-8771-1467、傳真:02-2751-1418 

(4)本會 E-mail:b3402@ms32.hinet.net 

3.報名退費:選手完成報名手續繳費後,除天災、傷病(需醫院證明)及不可抗拒原因,概不受理退,入會費、年費及報名費。 

4.報名截止日:自即日起至 108 年 11 月 6 日止(星期三)。 

備註:如用 ATM 匯款,匯款後請來電通知協會以利對帳,如未通知「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謝謝。 

十二、體檢過磅需知: 

(一)每日均為上午 8 時至 9 時僅當日有賽事之選手方需進行例行體檢過磅事宜。 

(二)依規則過磅,男子可穿內褲上秤、女子可穿內衣褲,上秤過磅時不得邊吃東西或飲料,體檢過磅及格者,始得參與比賽。

(三) 經大會要求必須提出證件(高中組和國中組-已蓋 108 學年度上學期註冊章之 學生證、就學證明,社會組-身份證)證明學籍及年齡時,

      不得拒絕,拒提出上述證明文件者,大會得禁止其參賽。 

(四) 體檢過磅選手需攜帶中華民國拳擊協會核發之選手證,未攜帶者不得參加體 檢過磅。 

(五)女子組選手需由選手及教練於賽前填具未懷孕證明書,並於體檢時送交大會備查始可參賽。 

十三、比賽制度:採單淘汰制 

十四、運動禁藥管制: 

(一) 依全國中學運動會競賽規程第十七條規定辦理。     

(二) 依據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108 年 8 月 15 日華奧國藥字第 1081001102號函辦理。

(三) 比賽活動期間請教練協助選手配合奧會進行藥檢。 
 

十五、多元性別平等申訴管道: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8 年 8 月 14 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 1080028718 函辦理。     

(二) 申訴方式:

1.地方家暴中心或社政單位或衛生福利部「社會安全網-關懷 e 起來」線上 求助平台(http://ecare.mohw.gov.tw/),或電洽 113 保護專線。          

2.聯絡人:柯屏羽小姐 電話:02-8771-1467、傳真:02-2751-1418,E-mail :b3402@ms32.hinet.net。 

十六、本規程經本會審議通過,函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PS.可使用0928279255,加入line好友,撥打line語音洽詢報名系統操作相關問題。

*學校單位報名需一併報名 領隊、管理、教練(需是協會會員);



  社會單位組需報名教練且與選手都必須是拳擊協會的會員

 ***** 如沒有協會會員請洽詢拳擊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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