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08 年總統盃全國拳擊錦標賽競賽規程(草案)
本會選訓委員會 108 年 8 月 31 日第 12 屆 17 次討論通過實施
本會選訓委員會 108 年 11 月 23 日第 12 屆 19 次修正通過實施
一、依 據:教育部體育署 108 年 11 月 04 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080038495號函辦理。
二、主 旨:為推展全民體育運動,提升拳擊運動參與運動人口,從訓練中科學選材,
從競賽中培育青年選手實戰技能,計畫培訓成為國家優質的運動員。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教育部體育署、新竹市政府、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拳擊協會。
五、協辦單位:新竹市政府警察局、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新竹市政府衛生局、新竹市體育會拳擊委員會。六、比賽日期:
(一)國中組及高中組:108 年 12 月 2 日至 12 月 7 日,共 6 天。
(二)社會組:108 年 12 月 4 日至 12 月 7 日,共 4 天。
七、比賽地點:新竹市立體育館《300 新竹市東區公園路 295 號》。
八、賽事期程表:
日期 時間/活動項目
12/1(日)17:00 所有組別(含社會組)賽程抽籤及教練技術會議
地點:新竹市立體育館
12/2(一)
08:00-09:00 國高中組體檢過磅(當日比賽選手)
10:30 裁判會議
11:00 開幕典禮
12:00 開始比賽
12/3(二)- 12/7(六)
08:00-09:00 體檢過磅(含 12/4 起社會組)等當日比賽選手。
12/7 社會組決賽頒獎典禮將隨同賽程一併進行。
註:社會組大會視參賽人數,得提前或延後一日決賽。
備註
社會男子組、女子組若報名人數超過預期人數時,本會將預定把比賽日期提前至 12/3 舉行九、參賽資格:限中華民國國籍
(一)學籍規定:高中組(含同等學歷專一至專三生)和國中組運動員,以 108 學年度當學期完成註冊,在學且設有學籍之學生為限。
(二)年齡規定:
1.國中組:以民國 93 年至 96 年出生者為限。
2.高中組:以民國 90 年至 94 年出生者為限。
3.社會組:以民國 69 年至民國 90 年出生者為限。
(三)選手證:
1.凡經中華民國拳擊協會審查合格,並領有中華民國拳擊協會所發之拳擊選手手冊者,始可報名參賽;
未領有手冊及過期者,應於賽前即早辦理,賽前前一週及比賽期間概不受理申請。
2.手冊過期、借用或自行塗改變造者、經檢舉或裁判員發覺立即報請裁判長核准取消競賽資格,並送本會紀律委員會辦理。
(四)會員資格:
1.參賽單位、選手需需為本會團體或個人會員,教練需為本會個人會員。
2.個人會員、團體會員須完成當年度本會會員年費,若未完成不具參賽資格。
十、參賽細則:
(一)選手應自備護檔、繃帶、牙墊、及紅藍色比賽服裝各乙套,裝備不齊者,大會有權取消其比賽資格。
(二)參賽期間選手膳、宿、交通及安全均自行負責。
(三)教練技術會議暨賽程抽籤事宜:
1.時間:108 年 12 月 1 日(星期日),下午 5 時召開,並進行所有組別賽程抽籤;抽籤時請各隊至少一人參與,
以避免選手權益受損。(未準時出席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各教練應注意有無選手遺漏登記,否則自行負責,不予重新抽籤)。
2.地點:新竹市立體育館。(300 新竹市東區公園路 295 號)
十一、報名事宜:
(一) 高中組和國中組僅能以學校為單位報名,不得跨校組隊,且各組別各量級僅 限報名一人,社會組可自由組隊報名,
且各組別各量級限報名兩人,若有違反,取消該單位該量級參賽資格。
(二) 以團體會員方式報名者,請確實註記代表團體單位名稱;以個人會員方式報 名者,高中組和國中組只能以學校為單位,
社會組得以個人為單位報名,若有違反,取消該單位該量級報名資格。
(三)以個人名義報名社會組之選手不得兼任領隊、管理、教練等職務。
(四)報名即確定比賽量級,賽中將不得變更,否則以失格論;若經查確為資格不 符,大會將保有權利取消該選手之報名資格;
欲參賽之隊伍請確實填寫選手報名資料,避免因未符資格而失格,影響選手相關權益。
(五)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參賽單位至本會官網首頁連結進行報名登入作業,(http://tinyurl.com/y58fk7nn)。
(六)報名費繳交事宜:
1.每人新臺幣陸佰元整, 「如未於報名截止日前繳交完畢,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保險費由協會統一辦理,因保險法將十多項競技運動(含拳擊)列入排外責任,
保險費用依保險公司規定收取,並將保險費反映於報名費上)。
2.收費方式:可至本會繳費或透過銀行匯款方式(需註記報名單位)進行繳費。
(1)本會地址:10489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 號 5 樓 505 室(2)銀行:台北富邦南京東路分行 帳號:307102006443
銀行代號:012 戶名:中華民國拳擊協會 李武男(3)本會電話:02-8771-1467、傳真:02-2751-1418
(4)本會 E-mail:b3402@ms32.hinet.net
3.報名退費:選手完成報名手續繳費後,除天災、傷病(需醫院證明)及不可抗拒原因,概不受理退,入會費、年費及報名費。
4.報名截止日:自即日起至 108 年 11 月 6 日止(星期三)。
備註:如用 ATM 匯款,匯款後請來電通知協會以利對帳,如未通知「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謝謝。
十二、體檢過磅需知:
(一)每日均為上午 8 時至 9 時僅當日有賽事之選手方需進行例行體檢過磅事宜。
(二)依規則過磅,男子可穿內褲上秤、女子可穿內衣褲,上秤過磅時不得邊吃東西或飲料,體檢過磅及格者,始得參與比賽。
(三) 經大會要求必須提出證件(高中組和國中組-已蓋 108 學年度上學期註冊章之 學生證、就學證明,社會組-身份證)證明學籍及年齡時,
不得拒絕,拒提出上述證明文件者,大會得禁止其參賽。
(四) 體檢過磅選手需攜帶中華民國拳擊協會核發之選手證,未攜帶者不得參加體 檢過磅。
(五)女子組選手需由選手及教練於賽前填具未懷孕證明書,並於體檢時送交大會備查始可參賽。
十三、比賽制度:採單淘汰制
十四、運動禁藥管制:
(一) 依全國中學運動會競賽規程第十七條規定辦理。
(二) 依據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108 年 8 月 15 日華奧國藥字第 1081001102號函辦理。
(三) 比賽活動期間請教練協助選手配合奧會進行藥檢。十五、多元性別平等申訴管道: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8 年 8 月 14 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 1080028718 函辦理。(二) 申訴方式:
1.地方家暴中心或社政單位或衛生福利部「社會安全網-關懷 e 起來」線上 求助平台(http://ecare.mohw.gov.tw/),或電洽 113 保護專線。
2.聯絡人:柯屏羽小姐 電話:02-8771-1467、傳真:02-2751-1418,E-mail :b3402@ms32.hinet.net。
十六、本規程經本會審議通過,函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PS.可使用0928279255,加入line好友,撥打line語音洽詢報名系統操作相關問題。
*學校單位報名需一併報名 領隊、管理、教練(需是協會會員);
社會單位組需報名教練且與選手都必須是拳擊協會的會員
***** 如沒有協會會員請洽詢拳擊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