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資訊
111年全國國小盃羽球錦標賽
競賽規程
中華民國111年9月14日 教育部體育署 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110033156號函核准
壹、宗 旨:為提升我國基層羽球競技運動發展,精進羽球技術,特舉辦本賽事。
貳、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參、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羽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肆、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臺北市體育總會羽球協會。
伍、贊助單位:
陸、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30日至12月9日(場佈日期:11月29日)。
柒、比賽地點:臺北體育館7樓(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捌、比賽項目:
(一)團體賽:1.男子六年級組 2.女子六年級組 3.男子五年級組 4.女子五年級組5.男子四年級組 6.女子四年級組。
(二)個人賽:1.男子六年級單打 2.男子六年級雙打 3.女子六年級單打
4.女子六年級雙打 5.男子五年級單打 6.男子五年級雙打
7.女子五年級單打 8.女子五年級雙打。
玖、參加資格:
(三)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比賽者,入學期限以本賽事領隊會議當日(111年11月29日)前一年即在組隊單位就學且設有學籍為限,需由校方提供入學證明。
(四)團體賽報名,低年級可跨組報名高年級組,高年級則不可報名低年級組。
(五)女性選手不得參加男子組比賽,男性選手亦不得參加女子組比賽。
壹拾、報 名:
(一)網路報名:https://tinyurl.com/2pfznone
(二)報名截止:即日起至111年10月26日(星期三)14:00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本會地址:中華民國羽球協會 (10489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810室)
聯絡電話:(02)8771-1440 傳真:(02) 2752-2740 聯絡人:鐘小姐
(四)報名結果一律上網公告,如有問題請加入官方LINE ID: @ctba87711440 詢查。
(五)報名費:1.團體賽:每隊新臺幣3,000元。
2.個人賽:單打每人新臺幣700元、雙打每組新臺幣1000元。
(六)繳費方式:於報名系統內點選繳費紀錄 → 產生繳費條碼→ 虛擬帳號 16 碼
(1)ATM轉帳繳款方式,銀行代碼 005 + 虛擬帳號 16 碼,手續費為自行負擔。
(2)臨櫃繳款方式,戶名:中華民國羽球協會,須將虛擬帳號去除前2碼 00,再填寫帳號 14 碼,可至土地銀行臨櫃繳款。
(3)報名費之收據開立,請於網站上務必填報需要開立收據之抬頭全銜名稱。
備註:如已報名並於抽籤前因故未能參賽者(需正當理由及提出相關證明),所繳
報名費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將退還部分報名費。
抽籤作業完成後,如因個人因素無法出賽(含確診者及居家隔離者),將不予以退費。
(4) 繳費截止日:111年11月1日(週二)中午12:00前,未繳費視同未完成報名,則不納入抽籤作業不予出賽。.
(5)報名截止日後,如需修改報名資料,將酌收行政作業費500元(500元/組)。
壹拾壹、比賽用球: 優乃克比賽級羽球ACB 33。
壹拾貳、抽 籤:
(一)111年11月2日(週三)下午14:00於假體育署體育大樓 (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301會議室舉行,不到者由「本會」代抽,不得異議。
(二)團體賽:1.上屆各組前八名之隊伍為會內賽種子。
(當會內賽種子不足時,由上屆各組九-十六名之隊伍抽籤遞補之)。
2.上屆各組九-十六名之選手為資格賽種子。
個人賽:1.上屆各組前八名之選手為會內賽種子。
(當會內賽種子不足時,由上屆各組九-十六名之隊伍抽籤遞補之)。
2.上屆各組九-十六名之選手為資格賽種子。
3.甲組球員。
壹拾參、比賽辦法:
(一)本比賽採用「本會」公布之最新羽球規則(依「世界羽聯」最新規則)。
(四)賽制:團體賽:資格賽採循環賽制,會內賽採單淘汰賽制。
個人賽:一律採單淘汰賽制。
(五)如採循環賽制時,積分算法如下:
1.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得零分;積分多者為勝。
2.二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3.三隊以上積分相等,以積分相等之相關隊伍,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1)(勝點和)-(負點和)之差,大者為勝;若相等則以下列局數計算之。
(2)(勝局和)-(負局和)之差,大者為勝;若再相等則以下列分數計算之。
(3)(勝分和)-(負分和)之差,大者為勝;若再相等,則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六)各參加比賽單位,團體賽比賽前30分鐘應填寫出場名單,提交大會競賽組。
(七)若有空點現象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1.出賽時,雙方選手必須全體列隊,核對各點出賽選手身份無誤後,開始進行比賽。
比賽結束前,若出賽選手有人、證不符之情況得再次要求核對選手身份。
2.若出賽學校選手不足時,應於排點前向大會申明,並告知對方隊伍,且只可將選
手排在前面各點,中間不得有空點,後面未排之各點均判為對方之勝點(若未告知
時,則該場比賽對方有權重新排點。唯選手不足之一方無權重新排點)。
3.比賽期間若因某隊選手受傷而人數不足,空點只可排於最後順位,空點過半即喪失參賽資格。
(八)本賽程經抽籤排定後,於賽前一週公布於本會網站。
(九)選手應遵守本競賽規程、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即取消比賽資格:
1.比賽時間逾5分鐘不出場者,或無故棄權者(以球場掛鐘為準)。
2.有放水或打假球者。
3.冒名頂替資格不符者。
4.未攜帶附有照片之身份證明正本,無法證明本人者。
(十)選手於參賽期間因病(傷)無法出場者,如檢附公立或區域等級以上醫院之診斷書,得保留已賽之賽事成績。
(十一)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改期或補賽時得由大會競賽組宣佈調整,參賽選手務必遵守。
(十二)如遇抗議情事,抗議者須於事實發生30分鐘內提正式抗議書並繳交新臺幣貳仟元
保證金予大會,審判委員會召集人應立即召開審判委員會開會審議,審議結果為
最終判決,不得再行抗議,抗議成立,保證金退回,抗議不成立,保證金不退回。
壹拾肆、領隊會議:111年11月29日(週二) 下午15:00 (臺北體育館7樓)。
裁判會議:111年11月30日(週三) 早上07:00(臺北體育館7樓)
結果為陰性者才可執行大會會務。並於整場賽期中程以及活動結束日再行快篩檢測(
由大會提供試劑),確保賽會期間自身及他人健康安全。
(二)各單位人員(參賽選手、教練、隨隊人員、家長)以及一般民眾,務必配合於賽期首
日,出發前往會場前請先進行快篩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者方可入場,檢測試劑自行
準備以及留存,檢測用試劑無須再提交給大會。
(三)凡屬確診者(快篩陽性)、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自主健康管理者,謝絕入場。
(四)入館人員需全程配戴口罩;除了場上比賽之選手及主審,其餘人員皆需配戴口罩並配
合管制消毒措施。
(五)除了大會設置專用用餐區可進行飲食外,館內一律禁止飲食(水除外)。
(六)入館配合佩戴口罩、體溫量測、手部消毒,另量測溫度超過37.5度以上或有發燒、
咳嗽、流鼻水、鼻塞、呼吸急促、腹瀉、嗅味覺異常、全身倦怠、四肢無力等任一疑
似COVID-19症狀者不得入場,以維護自身及他人健康安全。
(七)人員於休息區及觀眾席,座位請保持室內社交距離1. 5公尺。
(一)各組優勝隊伍由大會頒發獎盃(前三名)及獎狀。
(二)獎狀之發放標準如下:
1.前三名得獎單位每位選手及教練皆頒發獎狀乙紙。
2.並列第五名之得獎單位每位選手及教練皆頒發獎狀乙紙。
(頒獎時,請務必穿著整齊球隊長袖運動服裝上台受獎)
壹拾柒、罰 則:參賽者資格不符規定時,凡舉發(需舉證)經查核屬實,則取消該隊/該選手之比賽資格及所得之名次,其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單位主管負責並禁止參與所有本協會主辦之賽事一年。
壹拾捌、賽事過程中,大會保有賽事人員之肖像權,除經大會同意之媒體或申請錄影證之單位外,不得於會場進行拍照及錄影。違反相關規定者將請離會場並記錄,後續賽事將不得入場。
壹拾玖、本次賽事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乙式。
貳 拾、本賽事期間遭遇不當性騷擾申訴管道敬請參造:
http://www.ctb.org.tw/download/file/%E7%BE%BD%E7%90%83%E5%8D%94%E6%9C%83.pdf
聯絡人:鐘小姐
電話:02-8771-1440
傳真:02-2752-2740
貳拾壹、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選手注意事項:
(1)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2)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
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
(申請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3)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10月29日。
(二)禁用清單 (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三)採樣流程 (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四)其他藥管規定 (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貳拾貳、本規程由大會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公布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或修正時亦同。
線上服務窗口line id:@706mcriu(請加上@)洽詢報名系統操作相關問題。